[新闻] 自经区人治 台学者:为偷渡中企

楼主: sunbysea (忠言逆耳良药苦口)   2014-06-03 21:04:21
http://tw.epochtimes.com/b5/14/6/3/n4169924.htm
自经区人治 台学者:为偷渡中企
台大经济系名誉教授陈博志认为,自经区就像挂“自由”的狗头卖羊肉,实际上
是想对中共开放,顺便偷渡部分企业。(陈柏州/大纪元)
2014-06-03 16:09:37
【大纪元2014年06月03日讯】(大纪元记者江禹婵台湾台北报导)从服贸协议到
“自由经济示范区”,近来政府所推的政策饱受批评,台湾前经建会主委、台大
经济系名誉教授陈博志认为,示范区不仅是一国两制,区内区外税制不同,对台
湾也不会带来真正投资;他比喻,示范区就像挂“自由”的狗头卖羊肉,实际上
是想对中共开放,顺便偷渡部分企业。
为何说自由经济示范区不好?陈博志举出,从马政府提出的两岸共同市场、全台
自由贸易区,一直到自由经济示范区。马政府认为自由经济是好的,完全自由放
任,因此更改许多策略与细节,但万变不离其中,完全不是自由经济的考量,而
是对中共的不断开放。
全面开放 非发展唯一道路
对于政府官员批评反对者都是反自由化,比中共过去左派还可恶。他批评,这些
话不仅独裁,更是无知,因为自由经济从未证明,可带给所有人最高的福利,以
及让经济成长最快。
面对各界对于政策的批评,政府的制式反应都是“没有替代方案”来回应,陈博
志说,就像你搭上了出租车,却发现司机开错路,纠正司机后,却反问你要先告
诉我替代方案一样荒谬。
人治代替法治
目前政府所推的示范区,给特区内的厂商很多特权,加上免税优惠。他质疑,免
税就叫做自由吗?到底谁可以进入示范区,成为示范厂商,完全没有明文条件规
定,条文从头到尾只有说,“事业得向主管机关申请做为示范事业”。
换言之,能不能进入示范区的条件,只有政府机关说的算数,由政府官员决定,
陈博志痛批,这不是真正自由,现在的示范区不是“法治”,而是由“人治”,
根本就是“特权经济示范区”,更贴切的形容则为“官员意志自由示范区”。
不但区内区外税制不同,他形容政府就像在国土内盖了一个大违章建筑,区内订
了霸王条款,如同一国两制的策略。
自由经济示范区从过去到现在已规划6年,马政府想用租税减免来吸引厂商到特
区投资,这种作法一来不公平,吸引的投资只是由区外移到区内,而非真正的投
资增加;尤其只会让政府财政雪上加霜,因此不仅外界反对,连马政府内部也有
强大反对声音,最后由行政院长江宜桦宣布,归零从新规划。
陈博志说,规划6年还要归零,现在示范区的内容,是仓促间重新规划出来的,
这样的东西会是好的吗?
政府更提出了“前店后厂”的说法,如只要示范区申请成功,就可以在任何工业
区开工厂。
陈博志说,这种说法已否定示范区的重要性,等于只是卖狗肉的羊头,依这说法
,根本不必设“五港一空”的实质示范区,只要设个虚拟的网站,或找一块空地
让申请成功的企业插支招牌就好。他呼吁,政府要明白订定条件,符合哪些条件
才有资格的厂商,才是真正的自由经济。
除此之外,有官员还提到,要找到海外投资的财源,才有资格进入示范区,这对
始终留在台湾努力的企业非常不公,等于要有外国资金才能享受的“租界”。
他建议,不如就对符合条件的产业、企业直接给予特权,不必再设特区,不管新
旧或是有无外资皆适用,这才公平。可让企业自由选择适合或可以形成群聚的位
置而更有效率,更可避免排挤既有企业,造成浪费与失业。同时对全台各地区也
给了公平机会,而非只是照顾某些地区。
先让部分产业自由化
陈博志主张以订定“产业自由化推动条例”取代“自由经济示范区条例”;他说
,逐步自由化,比设特区更好,或先对部分产业、企业自由化,再逐步扩及其他
产业和企业,如逐步降低限制的程度,且降低的优惠适用全国,应是较合理、公
平且有助产业发展政策的做法。政府现在要做的,应是讨论要优先给哪个产业自
由化。
他强调,若依企业别逐步自由化,企业可得到特权的条件,可以讲得很清楚,正
符合经济学中的外部利益,以及国家政策的重点策略,也可正大光明接受挑战与
质疑,而不必乱找或是黑箱作业。
如此一来,被认可该给予奖励的产业企业条件可以随时增加,不必等示范区建立
,机动性与时效都比示范区高。他以国际医疗为例,本来就可以早做,但却为了
等示范区设立,到现在仍在观望等待。
示范区是大违章条例
不同产业的自由化,有其不同顾虑,必须分开仔细讨论,也需要修订不同法规,
他建议最好逐一讨论再修法。但是政府却在一个法中包进一切产业,变成很多产
业只是给政府空白授权,或是没有配套措施,不该用一个大违章条例,把所有产
业包在一起,这绝非对国家人民有利的做法。◇
陈博志小档案
出生 1949年2月1日
台湾虎尾
学历 国立台湾大学经济学博士
经历 台湾大学经济系教授(1976~2008)
台湾大学经济系荣誉教授(2009)
总统经济顾问(2003.7~2004.3)
行政院经建会主任委员(2000.5.20~2002.1.31)
中央银行理事(1998~2000)
台湾大学经济系主任及研究所所长(1988~1990)
台湾智库董事长(2002.6至今)
资料来源:网络 大纪元记者江禹婵/制表
(责任编辑:李薇)
作者: tsukasa107 (悫号:)   2014-06-03 21:26:00
根本乱讲 台湾从来都没有法治过好吗?
作者: germing   2014-06-03 21:37:00
隔壁连三权分立都没有… 连薄密谋叛变都找不到罪名 只能用贪污办他 说明共产党政权根本没合法性 随那些狗官高兴决定
作者: BingBaKing (冰棒王)   2014-06-03 22:08:00
明眼人都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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