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藤雄五百万交保恐逃匿 高院撤回最快18时重开羁押庭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北检侦办桃园县八德合宜住宅兴建案,台北地院裁定桃园县副县长叶世文、白手套蔡仁惠
羁押禁见,而远雄集团董事长赵藤雄500万交保。检方不服,当庭提出抗告,1日下午2时
左右高院撤销赵藤雄交保,发回台北地方法院重新裁定,最快会在晚间6时重开羁押庭。
台北地检署指挥廉政署查出,远雄建设公司得标的桃园县“八德地区合宜住宅招商投资兴
建(用地标售)案”,疑有行贿、收贿情事,30日展开侦查;台北地院31日上午6时许开
庭审理后,8时许以涉嫌重大且有串证之虞,裁定叶世文与蔡仁惠羁押禁见;赵藤雄则被
裁定500万元交保、魏春雄以100万元交保,两人都限制住居、出海出境。
北检不服,认为有必要羁押,当庭提出抗告,高院1日召开评议庭,撤回原裁定,将发回
地院,最快会在晚间6时重开羁押庭。根据《中央社》报导,高院表示,赵藤雄、魏春雄
涉及刑责为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且不得易科罚金之罪,即有规避刑罚执行,客观上增
加逃亡的动机,且两人与共犯叶世文等人熟识,并有另案受贿事实待查明,难以认定无勾
串共犯、证人之虞。
高院认为,赵藤雄为远雄集团负责人、魏春雄为远雄建设公司副总经理,以他们的身分及
庞大财力,及本案乃公开标售八德地区合宜住宅用地,兴建金额高达12亿9500万元,兴建
后转售获利庞大,而所涉行贿金额高达1600万元,原审裁定赵藤雄仅具保500万元,魏春
雄仅具保100万元,明显不足以保证其无弃保逃匿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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