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公司都很精啦...
十年前在竹科上班,公司算日薪都是用"月薪/22天工作天"来计算,
假日是不算薪水的,所以假日加班是货真价实的2倍日薪。
但是现在呢,最近两份的工作都在台中,日薪却是用"月薪/30天"来计算..
假日加班的话呢?? 就只是1倍日薪而已,因为公司的日薪计算方式是用
月薪/30天,代表公司连假日都有付薪水给你,所以如果假日来加班,
加班费就是用1倍日薪,加上原本有付假日薪水给你,也是2倍日薪无误。
一个劳基法,不同公司各自表述。
他妈的这个国家真的病到我的老二都硬不起来了,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