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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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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节上班 劳局:工资加倍
自由时报 – 2014年6月1日 上午8:41
〔自由时报记者卢姮倩/台北报导〕六月二日端午节是国定假日,台北市劳动局表示,依
《劳基法》第三十七条规定,雇主应依法给假并给薪,劳工若在当天出勤,工资应加倍。
劳动局表示,雇主若征得劳工同意在当天出勤,工资应依法加倍发给,也就是除了当日工
资,再加给一日工资,或与劳工协商择日补休;采排休制的事业单位,可经由劳资双方协
商同意,将端午节与其他工作日对调,但事业单位应事先公布调移后的休假日,以免造成
劳工误解。若刚好将例假排在端午节,劳工则可再申请补假一天。
至于雇用“时薪制”员工的事业单位,如量贩店、超商、餐饮业者,需注意基本工资为时
薪一百一十五元,端午节上班员工应给予双倍时薪,约二百三十元以上。
劳动局提醒,雇主如未依上述规定办理,最高可罚锾卅万元,仍有疑问,可电洽1999转劳
动局劳动基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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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w.news.yahoo.com/端午节上班-劳局-工资加倍-004120866.html
http://goo.gl/pcgUdk
4.备注:
老板:该员工为责任制 事情做不完 放假还来公司的 我又没逼他 (  ̄ c ̄)y▂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