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两岸组“不完整国际法人” 萧美琴:那是

楼主: quartics (Smart is the new Sexy)   2014-05-28 09:30:35
这些政治人物实在太逊了..
中国不会放弃对台野心, 因此跟中国签任何协议都是与虎谋皮..
此外, 与其什么大一中架构,不如直接宣布成为永久中立国来的好..!
※ 引述《HermesKing (Hermes)》之铭言:
: 联合有更完整的报导说明“不完整国际法人”,嗯…很有解释空间啊…各婊ver.3.0?
: 什么是不完整国际法人?
: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3/8703253.shtml
: 【联合晚报╱记者黄国梁/台北报导】
: 2014.05.27 03:17 pm
: 由民进党前主席施明德等蓝绿人士发表的五项原则,提及共组“不完整国际法人”,
: 其意涵为何?施明德说,完整的国际法人就是国家,不完整国际法人是指享有部分主
: 权组织,像是欧盟、联合国、邦联或国协都是,但不必套用这些旧名词,否则反而阻
: 碍了它的可能性。至于究竟该是什么东西,可由双方对话产生。
: 由施明德主导、包括朝野政党与立场不同的人士,上午共同提出“我们的呼吁─处理
: 两岸问题五原则”共714个字的宣言。
: 五原则如下:
:  一、尊重现状,不片面改变现状。
:  二、现状是: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自1949年起并存于世,且双方政府已从“
:    交战政府”转为“分治政府”;
:  三、“一中原则”已被部分人士窄化、僵化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代名词,建议
:    用“大一中架构”取代;
:  四、“大一中架构”意在“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之上共组一个不完整
:    的国际法人,以共识决处理双方关切的事务,作为两岸现阶段的过渡方案;
:  五、在“大一中架构”之下的双方,应消除敌对,共同维护本地区之和平与安全。
:    双方承诺互不使用武力,且不得与任何国家签定不利于另一方的军事攻防协定
:    ;双方均享有参加联合国等国际组织,以及与其他国家建立正常关系的权利。
:
作者: kuninaka   2014-05-28 09:32:00
永久中立国不是用嘴巴讲讲就好
作者: WINDHEAD ( )   2014-05-28 09:40:00
永久中立国也要是个国家才行阿, 这是最难跨越的关卡
作者: ert0700 (Asd)   2014-05-28 09:46:00
真的很逊 只能讲一堆空话来抢版面
作者: grandwar   2014-05-28 09:46:00
永久中立国在冷战时代就是芬兰的例子 但是芬兰作出了很大牺牲=>媚俄
作者: toast520520 (藤原健二)   2014-05-28 10:06:00
想要当永久中立国,就先学瑞士的国防体制吧
作者: oxasshole   2014-05-28 11:29:00
中立国不是自己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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