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一句话表达废死?

楼主: TanIsVaca (好好唸书吧!)   2014-05-25 19:38:42
可以用以下三点来当支持废死的逻辑基础:
1.人权是“不可放弃也不可剥夺的”。
2.国家存在的目的不是“统治和处罚人民”,国家的目的是“保护与服务人民”。
3.不得以需要侵犯部份人的人权来保护大多数人的人权时,必须服从“最小侵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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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这三个基础来设计刑法:
必须永远把他与社会隔离的重刑犯:
无期徒刑。强制劳动,以劳动成果来赔偿受害者。
性侵犯:
初犯者,强制劳动,以劳动成果来赔偿受害者。若专业医疗团队判断有再犯的可
能,为了保护其他人,所以对他化学去势。
累犯者,为了保护其他人,所以对他化学去势。强制劳动,以劳动成果来赔偿受
害者。
伤害罪:
若有严重暴力倾向,需与社会隔离者,有期徒刑并强制心理治疗。治好后,要求
他强制劳动,以劳动成果来赔偿受害者。
不需与社会隔离者,强制劳动,以劳动成果来赔偿受害者。
偷窃犯之类的造成他人财产损失者:
没有将他与社会隔离的必要,且政府没有权力处罚他,所以顶多施以强制劳动,
以劳动成果来赔偿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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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这样有个盲点:
强制劳动者如果打混怎么办?国家没有权力处罚他,要怎么“强制”呢?
作者: ParuruChan (PARU)   2014-05-25 19:40:00
没看过刺激1995吗?
作者: mirza (张良)   2014-05-25 19:40:00
不反对
作者: Fugax (Last Regrets)   2014-05-25 19:44:00
超过一句话了啦
作者: wiydluck (樱井雪乃)   2014-05-25 19:45:00
如果真的不剥夺人权 那最严重的就开除国籍 流放无人岛
作者: zonegs (内裤)   2014-05-25 19:47:00
face book
作者: newstyle (人生不要有遗憾)   2014-05-25 19:48:00
劳改
作者: e1q3z9c7 (午仁)   2014-05-25 19:51:00
加害者由国家处置 受害者的损失由国家来赔偿一个理想的国家是没有犯罪者的 所以有犯罪者是国家的错
作者: sget (I have a dream)   2014-05-25 20:33:00
理想
作者: iamchao (大鲸鱼)   2014-05-25 20:37:00
给予犯人希望跟痛苦,你所说的不劳动代价就为痛苦他如果不怕痛苦又不怕死亡,可能要另外用个案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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