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捷运凶案 陈为廷废死主张不变

楼主: anm821 (双穆麟)   2014-05-25 14:01:49
八卦首PO(被气到),
首先同情陈为廷的遭遇,但你知不知道这种错误的言论,会造成更多被害者?
给支持废死的人:
一、死刑并不能遏制犯罪。
→死刑不能遏止犯罪,那遏止再犯呢?知不知道性侵犯的再犯率高达 24.6%,知不知道
多少死刑犯是从小罪,到大罪,一犯再犯才会被判死的?台湾哪个死刑犯没有前科的?如
果一开始就判死,会增加后面的受害者吗?如果要教化,你们怎么不从小罪开始救?因为
小孩吃不饱而去偷便当的爸爸被判刑时,你们救了吗?
二、凡有死刑,必有误判、必会枉杀无辜。这里的“误判”,最具指标性的像江国庆、卢
正、和最近的杜氏兄弟的司法冤案;
→拿无辜的人去跟帮真正的有罪的人说嘴,就是被你们这种人说到死不瞑目的,江国庆
因误判被判死,可当时翻案被定为"真凶"的许荣洲被判多久?18年!(而且他之前还性侵过
两个女童),之后因证据不足改判无罪,该改的是司法体制,不是废死。
三、终生监禁是一个现在已经存在的替代方案。对于许多人提出“浪费公帑”的质疑,事
实上并不存在。因为,首先受刑人在狱中会提供劳务,使监狱得以自给自足,甚至还有盈
余。
→有没有盈余我不知道,我只知道现在监狱的受刑人通通不用缴健保费,都是拿人民纳
税钱再缴,好不容易念到大学出来领22K已经干死了,还要每个月被扣劳健保,每年纳税快
半个月的薪水给垃圾政府,结果受刑人赚的钱自己拿,不用纳税,还拿你的钱享有健保,
没浪费公帑??
把死刑犯救起,关他一辈子你就觉得不残忍吗?废死的目的就是教化犯人,让他们重
回社会,但你敢跟作奸犯科的人当好邻居吗?敢让他们进你们公司当好同事吗?(特别他是
凌虐、杀害你家属的犯人时),没办法接受的结果,就是导致悲剧重导覆辙,这罪过谁来承
担?难道到时候又要我们反省,说你不接纳住在你隔壁的杀人犯、强暴犯,所以他会再犯
都是社会大众要反省,是我们的错?
四、最后,也是最根本的理由:设法共同承担,而不是只想着将犯罪者排除,我们才可能
有个更健康的社会。
→要健康的社会,拜托去做社工,去关心弱势,不要在等人变成畜生,害好几个家庭破
碎后,才在那边靠杯废死。王昊的姑姑做了多少帮助孩童的事,去努力立保护儿童的法条
,去静坐,去偏远乡村送物资帮助孩童。废死说有为受害者家属做事,但你们除了呛王昊
的姑姑还做了什么?
最后给支持废死的人,当有人因为你们的言论,而去犯罪,而可以假释出来再犯,人
就跟你们杀的没两样,懂吗?这罪你们有办法承担吗?等有本事把台湾变成一个没有贫富
差距的社会,变成没有家庭会为小孩吃不饱去偷便当的时候,再来谈废死,不要以为自己
活在乌托邦!
作者: kissung (天堂鸦)   2014-05-25 14:02:00
帆挺:欢迎加入我的国度~~杀人者免死~~前进吧!!岛国
作者: kamisun (水银灯的主人)   2014-05-25 14:03:00
我赞成废死,但要有替代方案,我提出的替代方案是人彘刑
作者: hwaien (唉呦威压)   2014-05-25 14:03:00
我怎觉得是因为支持死刑的人害怕废死后会跑去杀人、强暴XDD
作者: farmoos (farmoos)   2014-05-25 14:03:00
支持废死并不代表支持随便放人
作者: kamisun (水银灯的主人)   2014-05-25 14:04:00
利用现在的外科手术全身麻醉不就痛,然后关在专用的房间内
作者: recloud (无敌小翰翰)   2014-05-25 14:04:00
在吱八版就是要挺帆挺 !! 他俩说屎是香的就得吃 !!!
作者: k9k2k7k0 (银月之弧)   2014-05-25 14:04:00
1.捷运案不就证明无效? 2.连美国都有4%的误判死刑率了你觉得台湾的会公正到哪里去? 能保证每一个死刑都绝对公
作者: QKOK (无法表态请暗地帮忙 加油)   2014-05-25 14:05:00
彘彘彘
作者: de092112 (eric9201)   2014-05-25 14:05:00
拿桃木剑去拼 好值得同情喔
作者: k9k2k7k0 (银月之弧)   2014-05-25 14:05:00
作者: frost529 (老大)   2014-05-25 14:05:00
怎么一堆白痴提要吓阻
作者: QKOK (无法表态请暗地帮忙 加油)   2014-05-25 14:06:00
倒是臭了吗
作者: hwaien (唉呦威压)   2014-05-25 14:06:00
就被打脸了还是要说你不能代表别人阿 当初说你家死人在说..
作者: yonbun (永邦)   2014-05-25 14:06:00
陈薇婷:他们会一再犯罪都是社会结构害的
作者: searoar (暗坑大豆)   2014-05-25 14:06:00
请学习enter键的按法
作者: dostey (Dos)   2014-05-25 14:08:00
废死者应该先致力于终生监禁与司法改革,直接要废死太跳tone
作者: konril (莉姆的冰精灵)   2014-05-25 14:09:00
如果除了死刑还可同时判鞭刑等其他刑,不只死刑还要先受苦
作者: pingyi   2014-05-25 14:10:00
推!!
作者: konril (莉姆的冰精灵)   2014-05-25 14:10:00
我觉得郑捷就会多考虑不会乱干(要拿到枪械方便自杀才会做他根本不怕死,但会怕吃苦XD最后推 该改的是司法体制,不是废死
作者: lucifiel1618 (Lucifiel)   2014-05-25 14:24:00
你这是要把其他75.4%不会再犯的人一起枪毙的意思吗
作者: DreamsInWind (不幸少女爱好会)   2014-05-25 14:26:00
陈为廷好伟大 po一篇文章就会制造更多被害者陈的论点本身无甚新意 现在才被气到也颇不容易
作者: ej83bp6 (a3xfjljdflkj2sdzmcljixz)   2014-05-25 14:33:00
作者: qqew   2014-05-25 14:37:00
司法再怎么改进也不可能完美,误判必定会存在
作者: outra (奥特罗)   2014-05-25 14:41:00
推,真的要救人,应该把精力放在避免冤狱,而非废死有期徒刑也会误判,所以也废了吗
作者: kissung (天堂鸦)   2014-05-25 14:48:00
反冤死不等于反废死,谁会因噎废食XDD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neos042 (neos)   2014-05-25 15:12:00
这些支持废死的,我真的不知道他们为了治安做过什么…
作者: CYL009 (MK)   2014-05-25 15:13:00
中肯
作者: kenichisun (爷)   2014-05-25 15:52:00
优文
作者: hhalleberry (荷荷贝瑞)   2014-05-25 18:40:00
不是提终身监禁了?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4-05-25 21:22:00
大赦减刑假释出来的都不是死刑犯,你的意思是犯罪都要死吗
作者: ZYMV   2014-05-25 21:35:00
作者: whaleegg (^^)   2014-05-26 10:44:00
助阵被杀死已经够可怜了,还要被自己的儿子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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