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 沈律师扑马FB

楼主: b2209187   2014-05-24 17:30:45
※注:有电视或媒体有报导者,请勿使用爆卦! 违者视为新闻篇数 超贴新闻劣退
https://www.facebook.com/pumashen
沈伯洋 2小时前:
我把大家的疑问简单回应一下。因为安排课堂上同学参观监狱的关系,这阵子一直跑监狱
,实在没办法一一回应,请见谅。
终身监禁我认为是比死刑更残酷的。把终身监禁作为替代方案,并没有解决问题。死刑之
所以是问题不只是生命问题,而是死刑是“不面对问题”的最简单的方式。当一个国家轻
易接受死刑所展现的意义,那就表示这个国家并不是真正尊重生命。
请静下心来想一想,解决问题最好的方式是什么?一切都是以隔离无害化出发的话,那么
买BMW+喜欢超速的也要终身监禁或死刑(举例而已,BMW不要生气),因为以风险角度来
说,这些人比死刑犯造成的死亡案例更高,要谈风险,好啊,顺便把几个政治人物抓起来
,因为他们杀的人比这位捷运犯嫌更多。那告诉我,为何不讨论这些人的死刑和终身监禁
?车祸造成的死亡更多,高风险群更不少,为何不讨论死刑?不是要一命换一命吗?不是
要正义吗?
因为这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式,就那么简单。把这些高风险全抓起来,还会有下一波高
风险群,更不要说民众对于风险的定义,对于“恶性”的定义,根本是随着犯罪定义浮动
。不然请告诉我为何台面上某些政治人物没有比这位捷运犯嫌可恶。
经济上来说,死刑造成的成本比终身监禁更高,政策上来说,死刑无法解决问题,法律上
来说,死刑违法基本价值,以被害者角度来说,死刑不是最好的closure(我也在这里讲
过很多遍了,不是每个被害者家属都支持死刑)。
那到底为何要一直靠背死刑?执行死刑最爽的就是政府,再来就是民众,为何要以政府和
民众的爽度来决定人的生死?
最后,废死不是只因为冤案而已。重点是执行死刑的偏差(谁该判死,谁不该判死?)死
刑的偏差取决于新闻报导、政策执行、刻板印象等不确定因素,也就是说,死刑的存在造
成更强大的社会不平等。这才是法律系统内执行死刑最恐怖的事情。更不要说关于大脑发
展、心理人格等非常不确定的研究。智商59和智商60,谁该判死?心理人格偏差到几分才
应该躲过死刑?这不是一句科学/统计可以带过的东西。
最后的最后,还是要强调,请把人民税金赶紧用在被害家属及其他伤患的辅导上。这是现
在最要紧的事。
旧文重贴一次。
http://www.taedp.org.tw/story/2471
(偏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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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人都说赞
作者: Goog1e (咕狗)   2014-05-24 17:31:00
抓到了 反废死 以下开放嘘文挺
作者: wangtinyu (江小开)   2014-05-24 17:32:00
反废死的看不懂,下一位
作者: cul287 (希悠)   2014-05-24 17:33:00
支持死刑 杀人偿命
作者: linzayin (展翼飞翔)   2014-05-24 17:33:00
补血先
作者: vilevirgin (双簧之美)   2014-05-24 17:33:00
完蛋了他会被嘘
作者: YKM519 (来聊天吧)   2014-05-24 17:34:00
喝..支持废死好高尚 只会讨论不公平 却无视死刑的吓阻效果
作者: kinomon (奇诺 Monster)   2014-05-24 17:34:00
明明就废死
作者: ursaminors (ursaminor)   2014-05-24 17:35:00
死刑的吓阻效果不就在这次的事件中被打脸吗......
作者: Sougetu (Sougetu)   2014-05-24 17:35:00
他的立场一直都是废死
作者: phoon1103   2014-05-24 17:36:00
作者: yogi (Yogi)   2014-05-24 17:36:00
死刑吓阻效果: http://0rz.tw/ttVwB
作者: dieorrun (Tide)   2014-05-24 17:36:00
有道理的逻辑自然能说服人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复兴)   2014-05-24 17:37:00
废死不可行 会造成民间互相报复
作者: yogi (Yogi)   2014-05-24 17:37:00
真正明显有吓阻效果的应该是破案率.
作者: YKM519 (来聊天吧)   2014-05-24 17:37:00
这次案例就算已经废死他还是会出来犯罪不是吗
作者: mumu0807   2014-05-24 17:38:00
就跟欠债还钱一样,这么简单的道理还需要写这么多来讨论?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复兴)   2014-05-24 17:38:00
死刑的意义不是报复 而是确立彰显人性价值
作者: shinkon (DAF)   2014-05-24 17:38:00
罗萤雪好多了,会执行死刑唷
作者: YKM519 (来聊天吧)   2014-05-24 17:38:00
真正被死刑吓阻的人 根本就没犯罪 你是要怎么统计
作者: djcc   2014-05-24 17:39:00
哈哈哈 接受事实吧 废死很潮DER~~
作者: lc301 (8d 8d 咖咖)   2014-05-24 17:40:00
这种东西听听就好了 有些教刑事法的教授 台面上支持废死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戏要做足90分钟)   2014-05-24 17:40:00
99%不会判死 因为他有学生证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复兴)   2014-05-24 17:40:00
废死不潮 可以做民调 长期的无妨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4-05-24 17:41:00
反废死 我嘘
作者: lc301 (8d 8d 咖咖)   2014-05-24 17:41:00
另外 又有教刑事法教授 课堂上批评刑法的诽谤罪应除罪化结果自己被人诽谤 还不是告刑事 而且还不和解
作者: YKM519 (来聊天吧)   2014-05-24 17:42:00
话说嘴巴说废死 不过要把马奶拖去枪X的一堆
作者: DrGMars (火星爷爷)   2014-05-24 17:42:00
不意外吧,废死几乎都是民进党挂的,根本无脑
作者: lc301 (8d 8d 咖咖)   2014-05-24 17:43:00
我同意 法官也是人 人不能决定人的生死 应该由上帝决定
作者: anyi0612 (Gloria)   2014-05-24 17:43:00
支持废死一点都不潮 多数支持废死的人早在死刑还没成为
作者: heha751019 (HARELUYA)   2014-05-24 17:44:00
这时候我就觉得伊斯兰法律很棒 杀人偿命 但是被害者的家属可以选择赦免加害者的死罪
作者: Syffence   2014-05-24 17:44:00
根本诡辩 通篇狗屁不通
作者: anyi0612 (Gloria)   2014-05-24 17:44:00
热门议题就确定立场了
作者: lc301 (8d 8d 咖咖)   2014-05-24 17:44:00
所以法官的责任就是尽早将人犯送到上帝那边审判
作者: xeins (xxx)   2014-05-24 17:44:00
我是建议啦~认识沈伯洋的转告他读读版上nksm的文章 交流一下
作者: heha751019 (HARELUYA)   2014-05-24 17:45:00
当然活罪难逃 可是我觉得这是在死与废死之间最佳的平衡
作者: YKM519 (来聊天吧)   2014-05-24 17:45:00
人家可是有高尚人格的废死 别人分享的都是特例不是通例
作者: chrislux   2014-05-24 17:45:00
诡辩
作者: lc301 (8d 8d 咖咖)   2014-05-24 17:45:00
也许上帝也通过速审法 民间还拖拖拉拉不将人犯送到上帝那边
作者: xeins (xxx)   2014-05-24 17:46:00
法律圈的文化自己知道~很多法律研究生/教授平常讲一些清高话
作者: ChenYi84 (Cy)   2014-05-24 17:47:00
作者: xeins (xxx)   2014-05-24 17:47:00
那是因为自己没遇害过 比如说 我知道有法研硕士生考上司法官
作者: YKM519 (来聊天吧)   2014-05-24 17:48:00
呵呵 不意外 颜色对了 诡辩废死也能推
作者: xeins (xxx)   2014-05-24 17:48:00
的 以往一副充满大爱要教育而非报复坏人的~某天他家被偷了~~从此180度转变态度 也不再开口闭口大爱了~坏人该判啥就判啥~那些主张废死的教授也差不多~清高话漂亮话的大爱口水喷得高
作者: johnruby (柳丁)   2014-05-24 17:50:00
又在那边扯高尚人格
作者: xeins (xxx)   2014-05-24 17:50:00
等到他们配偶被杀子女被杀 我等著看这些法律人转变态度机率
作者: ming0630 (小明)   2014-05-24 17:51:00
那请问我买BMW撞死人了吗?政客很北烂但你死了吗?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4-05-24 17:51:00
整篇不知所云
作者: xeins (xxx)   2014-05-24 17:51:00
没被杀之前 依我对很多法律教授的了解 不食人间烟火活在自己
作者: ming0630 (小明)   2014-05-24 17:52:00
把杀人当成不可碰触的最底限这种观念到底对这些知识分子
作者: xeins (xxx)   2014-05-24 17:52:00
世界 的生活态度与文化 是很难沟通的~
作者: amx (全世界)   2014-05-24 17:54:00
法律人说的话能听,恶心
作者: kon0419 (正直好青年)   2014-05-24 17:56:00
这篇讲的还蛮明白的啊 不懂可以请教人家
作者: xeins (xxx)   2014-05-24 17:56:00
沈伯洋是刑法高手这我知道 但一码归一码 刑事政策领域 沈与其被台大法律系一些不食人间烟火的教授灌输清高的空虚观念不如读读版上nksm的文章~当沈能发现法律系教授讲的也不一定对的时候 沈的视野与高度才会打开~这是良心建议~
作者: wuklean   2014-05-24 17:58:00
法律教授很多真的不食人间烟火 我就碰过一个一辈子没做过其他工作的大教授竟然跟学生扯 连上三堂课根本侵害人权
作者: birdskingla (赤旋)   2014-05-24 18:00:00
作者: john50710 (孙胖)   2014-05-24 18:06:00
推,觉得不对的总觉得卡在一个点上
作者: cul287 (希悠)   2014-05-24 18:10:00
PUMA要不要去死者家属上香 了解他们的悲痛
作者: ai3210260 (古拉格)   2014-05-24 18:27:00
无法认同。
作者: jay111101 (jayIIIIOI)   2014-05-24 18:57:00
酸民真是双重标准.....学运就推爆,废死就嘘爆
作者: moneta   2014-05-24 19:28:00
补血
作者: SHIU0315 (SHIU)   2014-05-24 19:37:00
讲得挺有道理的 只是有些人还是拒绝去思考
作者: honeyombd (glot+ombd=?)   2014-05-24 19:58:00
补血
作者: tagso (白菜一斤多少钱?)   2014-05-24 21:08:00
那以后让被害者家属决定无期还是死刑好了还是有很多家属觉得要杀人偿命 不能剥夺人家报复的权利呀
作者: rbking21 (奥兰多党工)   2014-05-24 21:27:00
作者: Maziger (爱的一发)   2014-05-24 23:36:00
死刑 被害者保护 司法弊端 又来个A救援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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