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rcher1991 (壹仟玖佰玖拾壹个弓箭手)》之铭言:
: 今天郑嫌拿刀出来作势要砍人但尚未动手前,警方就开枪把他击毙了。保护了那些可能被砍的人,捡回一命
: 可是社会舆论会怎么评价警察及杀凶嫌的行为?
节录旧闻: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10712/33521278/
台北市一名富家子昨凌晨在内湖住家旁叫骂滋事,辖区两名警员获报赶往处理,男子竟
勒住老父脖子,再持刀疯狂追砍警员,一名警员情急下连开5枪,2枪射中男子胸腹部送
医不治。事后家属批警员执法过当,质疑:“为什么连开5枪?”并要求公布监视器还原
真相。警局则表示,警员开枪是否过当已进行调查。
但家属对于警员连开5枪打死人,强烈质疑警员执法过当,林男姊夫说:“警察太恶劣了
!”死者姪子也指摘:“台湾有精神疾病的人有多少,就算再严重、再像疯子,也不应该
对人开枪,这是对生命的基本尊重。”家属并要求警方立即公布监视画面,不要掩盖真相。
“刀杀伤力没枪大”
对此,民间司改会执行委员高涌诚律师表示,警员面对危急时刻,开枪时机应视比例原则
而定,他举例,如果对方当时拿枪,可能就没有争议性,“但刀在一般观念中,没有枪的
杀伤力大。”难免会引发执法过当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