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看到大大的帆布广告
投给萧淑丽 公民做主
我才发现投票给一个人本就是一个人集权独裁的决定
帆廷让我们看到网络串联游行的可能性,也指出矛盾
是不是政府开发指纹辨识手机(iphone)
配合密码加身分证做个QRcode手机照一下
让代议士只提出议题让公民表决
投票率不到3趴立委投一投+投票比占25趴混决就好了
重大案件可以给宣导期
配合语音辨识:要or不要
通通存盘且当验证码来投票
每次投票后市府抽样验票一个一个找到人问,网络不行的可以去行政机关投
加上户政事务所可多次更改个人密码,身分证条码并定时换码
票分散给每个人骇客也不太可能一个一个破
我们在网络上生活中大学里怎么做就怎么做
就像ATM一样也不是天天有人被盗ㄅ
看看印度投票八亿人要花两周
政府其实可以专案研究计画说不定拿去别国卖还有赚
让立法委员只有提案的权利
甚至提案可以网络先投一投要不要提案
这样对多数公民绝对有利
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