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修正板规1-12

楼主: exorcist1 (又是秋风扫叶时)   2020-11-24 11:21:54
板规1-12原是:
1-12 任何假借文章来进行广宣的厂商,经查证属实,处以永久水桶并原文劣退,
并且于公告标记为不欢迎厂商,相关文章均不得于版上出现。
精华区-24有不受欢迎厂商专属资料夹,欢迎板友自行检视。
修正为
1-12 任何假借文章来进行广宣的厂商,经查证属实,处以永久水桶并原文劣退,
并且于公告标记为不欢迎厂商,相关文章均不得于版上出现。
精华区-24有不受欢迎厂商专属资料夹,欢迎板友自行检视。
被列为不受欢迎厂商者所有推荐文、广宣文、分享文皆不得出现该厂商名称,
反推文则例外。
亦不得故意隐藏厂商名让板友询问,或是在连外网址中才揭示厂商名称,
违者处以文章(推文)删除、水桶三个月处分,
再犯发文者文章删除劣退、推文者推文删除,发文者(推文者)水桶一年。
上述修正内容皆与R版主讨论过且确认定案,公告同时也会新增至置底板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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