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禁忌之前有讲过原因了,问其他人,大家都会讲不好,
但又讲不出个所以然来,到底不好在什么地方,
本条禁忌是由国家法律法律的禁忌
大明律之中,就有规定禁止这个行为
https://zh.wikisource.org/zh-hant/大明律/12
离目前最近的是一百多年前的大清律例:也有相同的规定
http://www.guoxue123.com/shibu/0401/01dqll/016.htm
凡闻父母若嫡孙承重/与父母同及夫之丧匿不举哀者杖六十徒一年
从吉 忘哀作乐 及 参预筵宴者 杖八十
若闻期亲尊长丧匿不举哀者亦杖八十
若丧制未终释服从吉者杖六十○
丧期未满,如果参加筵席的人,要杖八十,所以大家都会很认真的遵守
对年禁忌的来源已经知道了,就看大家要不要去遵守大清律例了。
目前中华民国的刑法没有杖刑,也没有丧期就忘哀作乐被处罚的条文。
基本上,家长没有问题就行了,就五术的数术上,是没有吉凶可言的。
※ 引述《gugulala (咕咕)》之铭言:
: 我和老公已经登记
: 也已经办完结婚仪式及宴客亲戚
: 预计一月中要补请我们两的朋友
: 但昨天祖父过世了
: 我们家本身百无禁忌
: 自己内心想维持原定行程
: 但我想很多 担心男方家可能会觉得不太好
: 所以想请问大家这会有什么习俗要顾忌吗?
: 或者有学姊有类似的经验吗?
: 我想有个心里准备
: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