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排版可能会有点乱,先感谢大家收看!
事情有点复杂,但目前不知道该找谁询问,两方家长也不是很了解,所以想上来问问各位,不知道有没有人遇过类似的问题(文有点长)
近期跟老师合好日子,预计明年五月订结+宴客。想说事情总算可以告一段落时,好好放松一下!
但~~~~~~~~~这几天男方的家长希望是否我们能今年先公证,因为男方的外婆身体健康状况不是太好,怕有个一万的话,我们的婚期是否一定要在百日内或对年之后才能举办。
现在的不懂的问题是:
1.如果先公证,那之后文定迎娶的仪式还
是可以照原订选的日子举办吗?会不会有不能
再有迎娶仪式的说法?
2.或是先公证了,外婆如果真有个一万
了,那仪式真的不受影响吗?
3.到底是登记要看日子还是迎娶需要看日子?
4.还是男方外婆在习俗上是比较不会影响我们结
婚的事情
还有,因为之后男友不会住家里,但目前确定住所也不确定,所以安床的部分还是会选择旧家,那如果之后在外面租房子了,安床的部分是否又要另外择日?
感谢大家看完这一长串 思绪好乱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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