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手机排版请见谅。
我们打算报名蜜月旅行团,大约半年后出发,
目前尚不知道是否成团,
总团费约150,000,订金20,000元,尚未签约和支付订金。
契约是观光局发布的定型化契约,原则上大致相同,
但是第36条规定:
本行程为包机、加班机,甲乙方同意履行下列规定:
甲方(我)如无法成行,已给付的订金乙方不退还,
甲方如已给付全部团费,同意乙方先扣除应分担的机票费,再依27条赔偿损失。
27条是写甲方30日前取消,赔偿10%那个规定。
我觉得36条有点奇怪,
既然27条已经有规定甲方取消的赔偿办法,
为什么36条还有规定订金不退,
如果我30天前取消,赔10%应该是15,000,
订金至少应该可以退5,000才对。
另外如果到时候那个国家有疫情之类的,不适合去了,
我们自行退出应该只要赔5%,也小于订金的金额。
以前出国只有自助,没参加过旅行团,
第一次看到旅行团的契约。
想请教一下板上学长姊,
这种团都是包机吗?但我们搭的班机都已经写出来了,是定期班机。
那是不是就不适用下面的订金不退的规定?
旅行社业务也说包机是过年才有,不适用这团,
那为什么还要写在契约上呢?
如果我们这团是包机,那么这条合理吗?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