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ngrywater (angry water)》之铭言:
: 看板娘什么的,已经蒐集不少意见,结论上次下过,结果还是有人没看到又重提往事。
: 看板娘结论:绝对不考虑纯日系、韩系风格。目前国外没有玩家或某些游戏讨论区反映
: 过与台湾人相似建议,未来可能台湾区另出无看板娘版本 (但不保证),仅限台湾区使
: 用。
: 所以看板娘部分请别再提了。既然大家都说玩家只在意好玩的游戏,也有玩家说有值得
: 一玩的部分,那就拜托请大家亲自体验看看是不是玩法上真的有值得玩的部分?
: 国外就算只做丑爆的火柴棒人照样可以上 App Store 排行榜第一名,也不是所谓的风
在下并非当下游戏业界的,曾经是学习游戏的过客,不过我还是把您当做前辈,
前辈分享自己的烧钱故事让我回忆了一下。想想自己的出路选择..觉得没什么好后悔的。
(题外话我自己放心里不说了)
因为前辈分享自己的经验,我说出我在美术上的建议。
"看板娘"没问题,"脸部肖像"有问题。
这么说好了,在网络时期不发达的年代,美术学生跑去书局买国外大师画册,
把不为人知的画册临摩成作业或展出,在网络不发达的年代,没有人知道。
同学与老师都没在书册看过此画作,居然在当时,认为全抄画册画的学生很利害。
黄衣服紫发看板娘,脸部极似"波多野结衣",红毛蓝衣服看板娘脸部极似"气质女神小雪"
"但现在是网络年代,许多人都可以从搜寻器或google,找到一些侵权的图片"
老实说,不要低估网络使用者的搜寻能力,网络使用者不是笨蛋,
这无论谁去google,都觉得脸太像..会有公评与与论...对制作方不利。
雷神王是要商业上架、要募资的游戏,从研发者的角度而言,应该没有侵权模糊地带。
或许在一些人眼里,学生作品或实验性质作品可以犯这种错,
但要上架要募资与贩售的,有肖像侵权疑虑应该要极力避免,
就算被侵权者不在意,消费者会有观感不佳的疑虑。
我相信前辈很用力赌上一切要做好雷神王,但与其付肖像权费用。
若您不想被正职人员干涉、影响您做游戏的权力与执行力,
不妨聘请外包美术,对于美术知识、美学品味上,认知有高度的职业美术,
来帮您的毕生游戏研发心力大作。
这是我给您的一点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