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税务上是否有30% 基本上有以下几点可以归纳
1.是否为美国注册公司
常见的状况下非美注册公司,其配发之收益大多无预扣税之情形
举例来说 汇丰 德银 所发行的优先股(或ETD)常理上来说都没有30%
2.为美国注册之公司
则看收益配发的类型,如果是Interest (利息),大多无30%(但要收益人资格);如果是dividends 基本上会被扣
3.投资管道(与受益人资格有关)
大多数透过复委托的投资人都会遇到这个问题
我看公开说明书上,明明写缴交W8-BEN的非美纳税义务人不用课税,为什么我还是被课
这是由于复委托与上手都是开立omnibus ac.
(W8-IMY形式)上手无法确立最终受益人的原因
目前市场上有退税机制的富邦,基本上应该作法为在综合帐户下加开许多Sub ac. 以此提供上手受益人确切身分
但并非所有券商都能以此模式配合,导致会发现不同券商同ㄧ商品发生这间不用扣、但另一家要的窘境....
但如果透过海外券商大多都券商能确切知道最终受益人身分,所以就是依照1、2点判断
以上为经验谈,扣税与否还是在网络上认真看过一遍prospectuses 最好,投资前做好功课理解自己投资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