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近几年将有需要把海外券商那边的钱汇回来,
怕如果一次全汇回来,届时有税务上的疑率,
另外五月所得税也需要申报海外所得,
google到这篇,海外所得达100万元就要申报,
http://www1.jihsun.com.tw/Office/overseas.htm
不是很理解,想请问几个问题:
1. 如果该年国外和国内所得各100万,申报总计
200万、不超过670万,所以只有国内100万会
照累进税率扣税,对吗?
2. 申报海外所得的项目,是在"基本税额"的页面
输入对吗?股票etf的获利算是哪种所得类别?
71营利所得还是77其它?
3. 我可以把2017所有股票ETF的总获利输入成一
笔吗?还是每一笔,每一次买卖都要各别输入
一笔?未实现获利(2017年买入但还没卖的)
应该不用申报,对吗?
4. TD ameritade的gain/loss statement里只有
每个代号的已实现损益,它有包括股利吗?
或者股利需要另外申报一笔?股利算是73利
息所得吗?
5. 虽然有获利,但如果还没有汇回台湾,还是
必须申报,假设2017获利是一万美金,那我
要用哪一天的汇率来换算?今天的?还是去
年一整年的平均汇率?
抱歉问题又多又长,先谢谢大家耐心看到这里,
也谢谢如果有人愿意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