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录] 浅谈游戏业发展

楼主: hawkfly (hawk)   2013-10-22 03:33:02
其实我对于金流、政策、法令其实没有特别大的兴趣,尤其是每次都要搞懂一堆这种流程图,实在是很龟览趴会~换成是UU图解说不是很好吗?(咦?)
在看这篇文章之前首先你可能必须对于B2C与C2C有一定的了解,虽然就市场而言是两个完全不一样的Segment,但这篇文章里会夹杂这两个概念。不过这是我为了围绕游戏产业并以三个切入点说明第三方支付之故:一、法律规范。二、产业结构。三、未来应用与市场。
(p.s. 我先说明我没有任何法律相关的背景,所以我解释法律的方式可能会尽量以大家能听懂,并就我自己的了解法律程度与网络上的资料来解释。)
法律规范:
其实没有法律位阶明文限制第三方支付,法律赋予金管会监理权力。透过各种的行政规则、解释函令、行政惯例、自律公约来解释。在这些繁文缛节松绑之前被限制的东西主要有三种:一、保管(金额)后有条件转付,二、信用卡付款相关规定,三、接受预先储值。
我们先来谈储值,这个是大家最熟悉的。你一定会想问:啊~我明明就都有储值Mycard,为什么说这个有限制?
根据行政惯例解释用途仅限于付款给保管人,意思就是你储值给Mycard,最后收到钱的也只能是Mycard,对游戏公司来说也就是所谓的扣点。像是游戏点数、百货公司礼券、7-11储值卡都是这种概念, 之前比较可以跳脱这个模式的应该只有悠游卡。
接下来谈信用卡,你会说:现在我玩游戏也都用信用卡刷一刷啊~骗我没买过Candy Crush的爱心吗?
在之前,法规命令解释信用卡受款人必须为特约商店,自律公约要求营利事业登记证,另外收款单位必须直接付款给特约商店。意思就是假设你在暗黑破坏神上面想要卖一把祖父,然后对方说:嘿~我刷卡付给你好不好?
拍谢,你得先去申请营利事业登记证成为某信用卡集团(Master、VISA等)的特约商店。你说我刷卡给8591,然后它在帮我付给卖家行不行? 理论上看起来是不行,但也许有一些路可以绕,我就不知道。
最后来谈最复杂的保管(金额)后有条件的转付,但我想要很简单的解释这个概念,就是中间商做担保,担保双方履行义务,卖方诚实的将货物交到买方手上,买方将金额完整的付给卖方。最大的问题就是原本没有法律定义谁可以做这件事情,而我查了一些行家的说法,似乎勉强能够解释的大概只有两种:一、信托契约,二、消费寄托契约。(关于契约与义务履行,我实在没有研究透彻,大家可以上网Google一下。)
但实际上发生的事情是,你又只能透过ATM、邮政划拨、汇款、Kiosk等方式来付款,这样钱都已经出去了,自然变成是只有银行、邮局、甚至是便利超商等可以来承担这个中间人的角色,但实际按照对交易流程上来说,他们却对这些交易的掌握程度很低。举例来说,如果你游戏点数卡储值遇到问题,你想要跟卖你的便利商店退货,可行吗?
加上储值的限制,于是消费必须逐笔逐笔完成付款,而不能使用预先付一笔固定金额并从中逐笔扣除,造成消费上的不便利性。
作者: fallengunman (未成眠,霜空已晓)   0000-00-0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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