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不得超过128公斤的规定,是否过度严苛?

楼主: fenderrb   2015-08-30 02:17:00
我也同意这法条订的很烂。场所串接五百公斤都没关系,瓦斯店内只能128根本莫名其妙
。所以业者的做法就是只好把桶子放车上,被检举就移车,或是在店附近找可以停车的铁
皮之类的方法用躲的。的确,法规应该要依国家实际需求调整。只要法条改了消防队员也
轻松。但要消防队员协助推动修法你可能太看得起我们了。
消防队员连公会、工时这种自己都推不动了........
至于你脑补的部分我觉得没有什么讨论价值也懒得跟你扯。
但如果你有心推动修法,那确实很好。
作者: nardus (薰衣草)   2015-08-31 10:23:00
现阶段法令看来是在制造移动炸弹;不如增加逾期桶检举奖金到千万,罚则也来个几千万;如此就没有业者敢用逾期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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