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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119救护车 北市首开罚
2012年12月27日 下午9:24(中央社记者孙承武台北27日电)为杜绝浪
费119救护车资源,北市消防局开出首张滥用救护车缴款单,以期减少这些不当使用的“
救护车常客”。
消防局紧急救护科今天表示,从12月8日公告起,这项新制上路已有20天,但仍有民众坚
持搭乘119救护车到医院“看门诊”的案件。
经卫生局与消防局及急诊医生共同组成的“紧急救护审查小组”审查后,消防局开出救护
车收费新制实施后的首张缴款单,并将于明天上上午10时,在消防局举行记者会说明开罚
案例的情形。
紧急救护科表示,针对滥用119救护车载送至“非”急救责任医院以及“未”在急诊检伤
完挂号等,收费新台币1800元的新制度。依“紧急救护审核小组”审查会议,针对个案进
行审查后,认为事证明确,符合收费要件,因此将向使用者开出缴款单,当事人收到缴款
单后要在14天内至代收机构(便利超商、ATM或网络银行)缴纳。
消防局表示,北市交通局针对设籍并实际居住台北市,且领用身心障碍手册者,订有“复
康服务办法”,采事先预约制,费率比照台北市出租车费率的1/3计算,共乘还有六六折
优惠。如果预约回诊且不良于行的市民,也可多加利用复康巴士。
依消防局数据,台北市每天有超过400件以上救护勤务,平均每3到4分钟就有1位民众需要
救护车,如果只是到医院回诊、门诊等非紧急情况,可以不要使用119救护车。101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