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学年度全国中等学校击剑锦标赛竞赛规程
核备文号:教育部101年2月9日台体(一)字第1010019588号
行政院体育委员会101年1月18日体委竞字第1010001478号
一、宗 旨:为落实基层训练,提升击剑水准,选拔优秀选手辅导升学,特举办本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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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指导单位:教育部、行政院体育委员会
三、主办单位:台北市政府、中华民国击剑协会、台北市政府教育局
四、承办单位:台北市体育总会击剑协会
五、协办单位:台北市体育处、台北市体育总会、台北市立中正高中、
台北市立育成高中、台北市立石牌国中
六、比赛日期:101年3月14日(星期三)至18日(星期日),共五天。
七、比赛地点:台北市立中正高中活动中心
地址:台北市北投区文林北路77号
八、参加单位:全国各中等学校击剑队(社团),以学校为单位,不得跨校组队。
九、参加资格:高中组限高中(职)学生参加。
国中组限国民中学或私立初级中学学生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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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报名日期:即日起至101年2月14日中午12时截止,逾期概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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