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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案重点
1. 检方认定柯文哲是 A. 是违背职务 + B. 拿的钱是贿赂。
A 的部分,是否违背职务,检察官的说法是“没有法律依据做出与之前诉愿驳回不同的认
定”,这一点可能是日后争执重点。明知反而不是重点。
B 的部分,柯就算拿到钱,也可以辩称是政治献金,但因为后来被查到“给1500万”,我
觉得这一点是大突破。这一点柯要争执,可能不容易,只能争执对价关系(争执说,我给
钱,不是为了京华城)。
但我觉得要争执这一点也不容易,因为后来陆续透过议员施压这件事,可说是证据充足。
2. 关于侵占,侵占的手法检方认定是“肖像权授权”这个方式。
虽然这件事很扯,但立论基准点不是很稳定。只是,后来柯文哲又被证明直接QR Code进
木可帐户,我看这一点大概也是被突破了。
3. 很明显还有金流没被放进来。毕竟还有其他案,但金流可能是共通的。
4. 我从柯案爆发到现在应该都没有写过分析文章,一来应该让证据说话,二来立法院有
很多要务。用民粹的方式对官员吼叫、跑到北检讨论侦察不公开,都不是讨论、解决问题
的方式。
最后,从起诉新闻稿看来,看来大家对于怎么破坏硬盘和USB十分不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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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上应该很多人上过扑马的课?
没想到现在又来分析刑法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