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院会删2项警察考试身高限制 刺青仍无法过关
2024-12-26 16:35 联合报/ 记者 郑媁/台北即时报导
考试院会今通过修正,删除这2项警察人员考试身高限制,并自明年考试开始适用。联合
报系资料照
考试院会今通过“公务人员特种考试警察人员考试规则第8条”及“公务人员特种考试一
般警察人员考试规则第8条、第11条”修正草案,删除这2项警察人员考试身高限制,并自
明年考试开始适用。
因应机关用人需要、内政部警政署建议,考选部日前曾预告,研修删除警察人员考试规则
中的体检身高及刺青限制;不过,因基层警界对相关规定修正正反意见两极,此次考试院
修正规则并未纳入相关条文,仅就宪判判决意旨,通过删除身高限制。
宪法法庭5月31日作成113年宪判字第6号判决,就公务人员特种考试一般警察人员考试规
则第8条第1款适用于消防警察人员类别的非原住民女性身高标准限制宣告违宪,并自该判
决宣示之日起,至迟于届满1年时失其效力。考选部邀集用人机关开会研商,重新检视警
察人员考试体格检查有关身高限制规定。
考试院说明,用人机关内政部、海洋委员会为符合前开宪判意旨,并审酌社会环境变迁、
数位犯罪渐增,警察勤务日益复杂多元,经通盘检视各类别警察工作所需工作职能,考量
身高非执行勤务关键因素,相关工作职能需求尚可透过其他方式强化补足或筛汰不适任人
员。
又为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警政、消防及海巡工作,所以向考选部建议删除这2项警察人
员考试身高限制,以顺应时代变迁及工作型态改变,广纳人才投入警察工作,因此考选部
依其建议配合修正这2项警察人员考试规则,经考试院会议审议通过,以符合宪法保障人
民应考试服公职权及平等权,并满足用人机关增补人力之需求。
考试院表示,由于宪判字第6号判决系采定期失效,为符合宪判意旨,考试院将于近日修
正发布这2项警察人员考试规则,并自明年举办的考试开始适用,请有志报考的民众预为
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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