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给d 但是我看了地方制度法第48条
还是看不出来 答案为何是d
直辖市议会、县(市)议会、乡(镇、市)民代表会定期会开会时,直辖市长、县(市)
长、乡(镇、市)长应提出施政报告;直辖市政府各一级单位主管及所属一级机关首长、
县(市)政府、乡(镇、市)公所各一级单位主管及所属机关首长,均应就主管业务提出
报告。
直辖市议员、县(市)议员、乡(镇、市)民代表于议会、代表会定期会开会时,有向前
项各该首长或单位主管,就其主管业务质询之权;其质询分为施政总质询及业务质询。业
务质询时,相关之业务主管应列席备询。
县议会于议会定期会之施政总质询时,下列何者无列席备询义务?
(A) 县长
(B) 县政府所属一级机关首长
(C) 县政府一级单位主管
(D) 县政府相关业务主管
[请益] 应考资格、各种国考疑难杂症等,以有正确作法、答案者为主
(不包括书里的疑问)。若问题如人生规划、读书计画等,无一
定作法、答案者,请用闲聊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