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民事vs家事,审判权or管辖权?区分实益?

楼主: MrTaxes (得粥加汤)   2023-10-01 09:23:17
最近读到审判权和管辖权的部分
有一段提到目前的一个争论
大家都知道 民事事件vs行政事件
因为事件性质上的不同 两者是属于审判权的问题
而问题在于 民事事件vs家事事件
有人说是审判权的问题 有人说是管辖权的问题
而另一个问题是 争论这个有什么实益吗?
因为民事法院只要收到不属于自身管辖的案子 要嘛移送 要嘛驳回
去争论管辖权或审判权问题 会有差吗?
以上问题请教 谢谢大家
作者: saber50116 (Catdog)   2023-10-01 12:02:00
先有审判权才有管辖权例如普通法院有民事刑事的审判权但民事的管辖权属于普通法院里面的民事法院家事事件是否为管辖权或审判权的问题是因为法组规定普通法院管辖民刑事及“其他法律规定案件”,但是高雄桥头却有一个少年及家事法院专门审判及管辖少年及家事案件,两者冲突至于争执管辖权或审判权是否重要?当然重要啊!今天一个行政法院管辖的案件不小心被民事法院审理,都快要辩论终结了才发现没有管辖权或是审理完才发现没有管辖权或审判权,这时候只能下管辖错误判决等等,造成司法资源浪费及两造双方时间及金钱的浪费等等,所以确定是否有管辖权或审判权很重要的。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3-10-01 12:16:00
如果只是管辖权的问题 只要双方合意或开始言词辩论就能继续进行 若是审判权就要整个废弃重来 哪里没差?
作者: siranui1231 (舞)   2023-10-01 13:51:00
高雄是管辖权(有人争执是审判权),其他县市及二审、三审法院是事务分配权。有没有意义......这是宪法上的问题,只要我们采取司法二元,立法者就要事先规定。没规定就会吵成一团。
楼主: MrTaxes (得粥加汤)   2023-10-01 15:10:00
喔喔 谢谢板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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