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业] 请益刑法184条第3项过失犯适用

楼主: takaminaoto (bubuhuang)   2023-04-25 13:29:25
各位先进好,
最近宜兰发生一起妇人机车停等平交道事件,
整篇新闻都只提到行政罚。
但疑惑的是,
刑法184为具体危险犯,妇人的行为很明显已造成火车往来之高度危险,
假设主观不具故意,
能依184第3项论她一个过失犯吗?
感谢国考版。
作者: leon131417 (挖肛尬黏TT欸)   2023-04-25 16:09:00
她人或车有直接在轨道上直接影响火车吗没有就不构成吧
作者: rolur (喇叭王)   2023-04-25 17:54:00
火车有煞停 算有影响吧?
作者: jjiimm (ㄚ光)   2023-04-25 18:39:00
他没有损害轨道,所谓损害为灭失其存在,减损其功用或降低其价值比较有争议的是或他法,可是通常就是或他法要和前面的方法等价,造成相同或类似的的损害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3-04-25 23:08:00
如果你说是汽车停在平交道的确致生危险但摩托车被撞会导致公共危险吗 我认为不会顶多说壅塞铁路 但刑185不罚壅塞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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