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X光 陈志宇老师出的法学大意 和 X华 成宜编著的法学大意 互相参照
书本内容简摘
司法院为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其职权如下:
......略
(四) 公务员之惩戒权
公务员有:[一、违法执行职务、怠于执行职务或其他失职行为。二、非执行职务之
违法行为,致严重损害政府之信誉。] 等事由应受惩戒,由监察院弹劾或主管机关
首长移送惩戒法院之惩戒法庭依法审理判决。(109.6.10修正公布、109.7.17施行)。
由上叙述可知
公务员因一、二等事由应受惩戒
由
1.监察院弹劾
或
2.主管机关首长移送惩戒法院之惩戒法庭依法审理判决
想请问,在这过程当中,公务员惩戒委员会扮演的角色在哪里?
参考X华 成宜的书 可知
公务员的责任,分为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
在行政责任的部分
包括依公务员惩戒法之司法惩戒,及依公务人员考绩法之行政惩处。
司法惩戒 行政惩处
处分依据 公务员惩戒法 公务人员考绩法、考绩法之特别法
处分主体 公务员惩戒委员会 行政机关长官、主管长官
主管长官
处分客体 政务官、事务官、 事务官
民选地方首长
不太了解的地方是
公务员惩戒委员会,不是也有公务员之惩戒权?
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