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绪 111年命题趋势解析(7)–性平法修法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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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法绪、宪法与法学大意”一些近期考试趋势。提供大家参考。加入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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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趋势分析】
“性别工作平等法”是法绪爱考的特别法之一,111年迄今已经考过8次。其中111年1月之
修法就是考试重点之一。
为此,提供“性别工作平等法”本次修法重点供大家参考 https://pse.is/4hlxyq
“性别工作平等法”本次修法的考法则可参照下面111 关务 身障 三等的题目,一并附上
详解跟大家说明。
此外,消保法也法绪爱考的特别法之一,目前正在制作“消保法历年曾命题法条+四选项
全详解”,要索取请私讯 https://lin.ee/wKu4V1n
【例题解说】
在性别工作平等法的规定下,受雇者为抚育未满3 岁子女,欲减少或调整工作时间,下列
相关规定之叙述,何者正确?111 关务 身障 三等
(A)所有受雇者皆有权向雇主提出请求
(B)受雇者必须受雇于雇用10 人以上之雇主,方有资格请求
(C)受雇者必须受雇于雇用20 人以上之雇主,方有资格请求
(D)受雇者必须受雇于雇用30 人以上之雇主,方有资格请求
D
性别工作平等法第19条第1、2项规定,
(1) 任职于雇用三十人以上雇主之受雇者,为抚育未满三岁子女,方得向雇主请求每
天减少工作时间一小时(性别工作平等法第19条第1项)。→选项D
(2) 受雇于雇用未满三十人雇主之受雇者,经与雇主协商,双方合意后,方得依第1项
,每天减少工作时间一小时或调整工作时间(性别工作平等法第19条第2项 )。
→选项ABC:须经劳雇双方同意,始减少或调整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