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是一名竹科新贵,我看到我家附近的国中有一个很清秀的女生,她常常被妈妈载
著上下学,我好想跟她结婚,如果我要追求她送她一栋五百万的房子,
请问需要她爸妈同意吗?
(2)所谓“为”意思表示,与”受“意思表示,就是( A)提出要约/作承诺/提出终止租
约和
(B)接受要约/接受承诺吗?
(A )我提出要约/ 我作承诺 /我提出终止租约,如:我说:“我想跟你买车”,你说:“.
...”/你说:“.....”,我说:“好啊!”/我说:“明天滚出我的房子,老子不租你了
!”
(B)我接受要约/ 我接受承诺,如:你说:“....”,我说:“ 我同意你跟我买车”/你
说:“....”,我说:“你说好,太好了!”
请问我的想法是对的吗?
(3)我先生(言承旭)十五年前失踪了,之后我遇到心动的人(阿信),经过两年多的相
处我决定跟他结婚,迎接我的第二春,后来我向法院提出死亡宣告,之后法院判决(言承
旭)死亡在案,没想到今年三月(言承旭)居然回来了,
可是我最近好像爱上别人了,我既不爱言承旭也不爱阿信了,
请问我要怎么做才能和我的新欢在一起?(我们的目标是结婚)
各位版友们可以帮我解惑吗?感谢各位大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