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记者陈俊华台北24日电)
考选部拟修考试规则 英检纳移民署特考应考资格
英语能力为移民行政人员执行职务需要的基本工作语言,考试院预告修正“公务人员
特种考试移民行政人员考试规则”部分条文,将英语能力检定纳入应考资格,预计
111年1月1日施行。
政府为提升国民外语能力,积极推动“双语国家政策”,考试院在去年12月通过修正
公务人员特种考试国际经济商务人员考试规则,将英语能力检定纳入应考资格。
考选部指出,鉴于英语能力是移民行政人员执行职务需要基本工作语言,为应业务需要,
依公务人员考试法第17条规定,将英语能力检定纳入应考资格,并比照公务人员特种考试
国际经济商务人员考试所采认的英语检定测验种类计8种,按等别规范应考人应具备的
英语能力检定等级。
根据考试院提出的“公务人员特种考试移民行政人员考试规则”修正草案中,增订英语能
力检定为应考资格,应考人在报名期间3年内,曾通过全民英检、多益、托福、剑桥五级
英语认证、剑桥领思职场英语测验、剑桥领思实用英语测验、雅思国际英语测验及外语
能力测验等8款之一英语检定测验者,才可以应考。
考选部说,为利应考人准备因应,这项应考资格条件拟从民国111年1月1日施行。
考选部表示,任何人可以在110年1月25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向考选部特种考试司
第三科表示意见。(编辑:苏志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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