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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院修正高普考15类科部分专业科目 111年实施
2020-08-06 14:57 中央社 / 台北6日电
考试院今天表示,考量高普考试用人机关需求,部分考试类科专业科目已不合时宜,为使
专业科目切合各类科核心职能,考试院会通过修正高普考试15类科部分专业科目,从111
年起实施。
考试院今天透过新闻稿表示,考试院会通过公务人员高等考试三级考试暨普通考试规则第
12条及第4条附表三、附表四修正案,修正高普考试15类科部分专业科目,并自民国111年
起实施。
考试院指出,考量高普考试用人机关业务或组织发展的用人需求,部分考试类科专业科目
已不合时宜,为使列考的专业科目切合各类科核心职能,并与时俱进,强化考试取才效能
,因此修正应试专业科目。
考试院表示,包括通过修正高考三级侨务行政、史料编纂、档案管理、卫生行政、卫生技
术、公职咨商心理师、医学工程、交通技术、职业安全卫生及资讯处理等10类科部分应试
专业科目;普考侨务行政、档案管理、卫生技术、交通技术及职业安全卫生等5类科部分
应试专业科目,并从111年1月1日起适用。
另外,考试院会也通过,109年特种考试地方政府公务人员考试,定于109年12月19日至12
月21日,将同时在台北、桃园、新竹、台中、嘉义、台南、高雄、花莲、台东、澎湖、金
门及马祖等12个考区举行。
考试院指出,其中共设三等考试一般行政等47个类科,暂定需用名额759名;四等考试一
般行政等41个类科,暂定需用名额464名;五等考试一般行政等12个类科,暂定需用名额
165名,合计暂定需用名额138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