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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zison (竹北李奥钠多)   2020-07-16 18:53:04
请教各路高手如下:
常见的考题都是以“行为人一把火烧毁多数建筑物”做为陷阱,判断考生是否知道放火罪保护的并非个人财产法益。此时,虽有多数的私人财产受侵害,但仅有一个公共安全法益受侵害,仅成立一个放火罪。
想就教的是,若行为人是在全台各地部属炸弹,一键同时炸毁全台各地多处建物,此时仍仅是一个公共安全法益受到侵害吗?
谢谢
作者: y0707186 (新阿姆斯特旋风喷射阿姆)   2020-07-16 19:05:00
一样吧
作者: Belinda5566 (En La )   2020-07-16 19:13:00
放置的行为不就是多个行为?
作者: JasperLo (我的风霜,你的单纯。)   2020-07-16 19:23:00
关键字:一键同时炸毁放置行为小弟认为是预备阶段,有请各位法学前辈指教
作者: Joyeeee (Joye)   2020-07-16 19:50:00
个人认为放置已达着手
作者: CoryLuebke (路伯克)   2020-07-16 19:55:00
算不算着手要看你依主客观混合说判断 还是客观危险我觉得以客观危险来说 应该可以算着手了主客观混合理论就难说 不过应该还是会认定是着手因为是以行为人主观计画为基础 再依一般人观点判断我想很难认定不是着手
作者: shomin5566 (小明❺❺❻❻)   2020-07-17 10:18:00
你每部署一个就是一行为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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