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在版上赠送四本书,有版友跟我索取。
我上面写的是店到店交货,邮资费要自行负担。
对方来信跟我说希望面交,但过去面交时间地点都要谈很久,所以还是希望以店到店的方
式处理。
之后给了对方转帐邮资费的帐号和询问对方可以收的店铺名,对方就消失了!
那我上星期五已经写信希望对方在今天(11/25)晚上六点前可以回复我,要不然我要转
送下一位。
请问各位这样处理可以吗?我不想送书还惹了一身不愉快,谢谢大家。
(事件后续说明)
我在下午两点多写信给版主询问黑单的事情。
而对方刚刚在下午四点回复我,说抱歉很忙直接汇了邮资费给我。
然后没有寄件资料....(之前就有写信给他)
写信请对方尊重我,但当下我真的爆开。
最后顺利拿到姓名和电话跟店名
觉得心寒也谢谢大家给我的意见,让我知道该怎么处理这样的事情。
希望索取者,在索取后可以尽可能回信。(我知道有少数让人心寒者),我想有时间抽空
回复不为过吧,尊重别人也尊重自己。
拜托拜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