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条
公务员除法令所规定外,不得兼任他项公职或业务。
其依法令兼职者,不得兼薪及兼领公费。
依法令或经指派兼职者,于离去本职时,其兼职亦应同时免兼。
1. 请问是指考上的事务官?还是包含政务官及国营事业员工?
2. 兼职是仅限制他项公职?还是包含民营单位的所有业务?
第24条
本法于受有俸给之文武职公务员,及其他公营事业机关服务人员,均适用之。
第24条的意思我看不出来有没有包含政务官或选上的民意代表
若管中闵算兼职 高嘉瑜还有主持网络节目 怎么完全没事??
兼职的定义是什么?有没有内行人能出来解释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