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高等考试律师考试规则等九种法规修正草案”,请社会各界于
预告期间惠示卓见。
http://wwwc.moex.gov.tw/main/news/wfrmNews.aspx?kind=5&menu_id=317&news_id=3284
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高等考试律师考试规则等九种法规修正草案预告表
拟订机关
考选部(台北市文山区试院路1之1号)
拟订依据
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考试法第11条第1项
公告日期
107年4月18日至24日
公告刊载新闻纸
考选部公报
网站预告期间
考选部全球资讯网(http://www.moex.gov.tw)/“考选法规”/“法规草案公告”网页
107年4月18日至24日
主旨
公告“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高等考试律师考试规则等九种法规修正草案”,请社会各界于
预告期间惠示卓见。
说明
现行各项公务人员考试及部分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考试列考之国文科目均包含测验式
试题,惟二类别考试录取(及格)人员从事之业务性质与考试取才目标均有所区别,而测验
式试题题型有其评量功能和目标之限制,致常遭受质疑试题内容未就不同考试取才目标加
以区别、衡鉴效益不彰、评量指标不明确、试题设计未能符应社会需求等。
为符合专业考试之测验目标及强化专业衡鉴之信效度,应以多元型式作文为主要测验
方式,以发挥评量综效,案经一百零七年三月一日函请相关职业主管机关及公会团体表示
意见,并于同年三月三十一日召开研商会议,经与会代表充分讨论获致共识,爰配合修正
旨揭九种考试规则,删除国文科目列考“测验”题型之规定。
草案全文
草案内容详考选部全球资讯网(http://www.moex.gov.tw)/“考选法规”/“法规草案公
告”。
终于删除智障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