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不要悲观,任何事都有一体两面,小鲁还还是善意的分析一下好了。
如果我们把正面能量开最大
此次修法原因是律师公会压力很大,所以一定要给交代。
但是给交代同时怎留下了33%的比率呢?
这是给考选部一个政策工具。
首先如果评分是松松的话,其实跟现行制度完全没改变。
就是
第一试 1/3
第二试 1/3
录取率,一模一样,完全没改变限制。
而且是目前新制度的上限,换言之一年最多就是一千个律师产生
而如果评分是严格的话,就可以缩减名额。
而考选部,掌握了评分是否宽松时,他就有了这个政策工具
可以针对每年律师人数各方反应来调配松紧名额,这样律师公会可以安心
也可以跟考生说在最佳情况下没有变更。
如果可以跟评分委员沟通的话,运作良好,可以成为人数调配工具
而且不用频繁修法改比例、及格标准之类
现在大家没信心是因为,
法律系每个老师给分标准真的是有够严格.....
每份考卷答案老师都是"我觉得不行"
写到考点争点,五成分数,写好一点有实务见解五成五到六成,
写得像论文一样六成五到七成
所以大家没信心
就开始往坏的方面想.....
本次修正,再最好情况下,如果能调整给分标准,不失为让考选部有政策工具
好好得跟法务部、律师公会、学界、考生来做一个调配工作。
但是如果在最坏,请大家多多保重。
所以四百分可以玩真的也可玩假的,看考选部手段。
一种取分数制跟比例制的折衷版。
就是大家最爱的折衷说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