亏一堆人还号称是读法律的
补习班老师是不是负有国家教育任务,委托行使公权力?
不是,只是名称刚好是老师,甚至连教师证都不必有
要不要用真名,这是基本人权,你不高兴可以不要去补
就像金庸、古龙小说,你觉得作者名字让你不爽,可以不看,不买
青少年迷明星、追星的程度,并不低于补习老师
猪哥亮需不需要实名?只因为有人会有仰慕之虞就要实名?
何况学生签约对象是补习班,不是老师,学生有跟每个老师签到约吗?
补习班亦非正规教育,所谓老师,国家也不保障
国家限制人民基本人权的时候,法律人该问的是,凭什么?
凭什么,限制一个完全没犯罪的补习班老师,爱取什么名?
户籍法规定,请领身分证一律必须捺指纹,被宣告违宪
无差别的限制个人资讯自我决定权,本来就是很荒谬的事
起诉或有罪判决确定后,要被告做什么程度的揭露或工作限制是一回事
请摸著良心问,法律凭什么限制每一个清白没犯罪的人?
你现在ptt发文是实名揭露在自我介绍以及每一篇文章吗?
能不能说,因网络匿名存在着诈骗或不负责任约炮的风险
强迫每个人在ptt发文也必须实名?请用脚底板想想,不要被当白痴耍
那至少也可以提出如何解决问题?学历造假、逃税、罪犯躲藏等问题 如何透过法律约束?
作者:
LWK (LWK)
2017-05-05 01:15:00至少学历不能造假吧
诈欺、伪造文书、漏税罚,本来就有法律规定明星、畅销作者难道就没有漏税、伪造学历年龄?请弄清楚现在是限制到没有犯罪的人的人权
作者:
asjimmy (jimmy)
2017-05-05 01:25:00我举最简单出租车的例子,司机有受委托公权力?那就是要讨论这限制是否有违反比例原则,或是否有社会需求
作者: Megatron 2017-05-05 01:26:00
没要限制取什么名,但有权知道本名
作者:
asjimmy (jimmy)
2017-05-05 01:27:00那既然要开课,不应该让学生知道老师的学经历背景吗?
作者: gentle10 (快乐生活) 2017-05-05 01:27:00
我支持你的论点,但是在避免防止妨碍他人自由,维护社会秩序是可以用法律来规定
作者:
asjimmy (jimmy)
2017-05-05 01:28:00更遑论补习班老师连最基本的教师证照都不用,一个实名制知道你是谁,知道你的学经历,最起码让学生要去捕的人有所选择,交易资讯对等我总不能缴了钱去听一个自称台大毕业,结果是XX私大肆业一个是贩卖娱乐,一个是教育,两者的限制本来就有所不同
作者: gentle10 (快乐生活) 2017-05-05 01:36:00
我想问姓名是隐私权的一种吗?
你在国考板看考取经验分享,文章有实名吗?你看完了觉得有被唬烂的风险,所以强迫PTT一律实名?再讲一次诈欺、伪造文书本来就有现行法规范
作者: gentle10 (快乐生活) 2017-05-05 01:39:00
你有付钱给ptt嘛!你对ptt有什么权利
作者:
asjimmy (jimmy)
2017-05-05 01:40:00这个就跟出租车实名制一样,或许改天也会改到网络这块但是不是现在,就最简单来说,你有付钱给PTT?出租车为什么会被实名?有他当代背景,诸多强奸案跟超收以及各种违规事件,促成政府管理这一块,
契约自由,你可以不付钱不买,你诉诸的是你被骗这件事
作者:
asjimmy (jimmy)
2017-05-05 01:43:00那现在就刚好类似当年激起的民众需求,所以才呼求立法
作者:
asjimmy (jimmy)
2017-05-05 01:44:00你可以不服,也可以尽量带风向,民主社会就是这样今天去补习补到被上了还不算高度人身风险喔?
关在车厢行驶乘客跑不掉的问题,程度完全不是一个层次
作者:
asjimmy (jimmy)
2017-05-05 01:45:00但是最后如果法立出来,再来大法官释宪结果你这样说乘客可以自己跳车阿,就跟补习班可以自己不去啊就讲最简单的,你去补自称台大毕业结果是私立科大肆业
作者:
asjimmy (jimmy)
2017-05-05 01:48:00如果没有实名制,你怎么去查?怎么去告诈欺? 怎么申诉?
作者:
asjimmy (jimmy)
2017-05-05 01:49:00连名子都是假的怎么查?
作者:
asjimmy (jimmy)
2017-05-05 01:50:00你都比你他们是小偷了,那立法防范不是很合理吗˙˙?比拟
作者:
ayokayok (Simon Wu)
2017-05-05 01:51:00用真名,我不觉得侵犯什么权利
作者:
asjimmy (jimmy)
2017-05-05 01:52:00但是补习的人不知道阿,这样就只有补习班知道
作者:
ayokayok (Simon Wu)
2017-05-05 01:53:00实名制的利大于弊,如果能约束从业人员资格,我不觉得违法
作者:
asjimmy (jimmy)
2017-05-05 01:54:00我卖啥给你了? 我收你钱还是你付啥给我? 你有跟我交易啥
作者:
ayokayok (Simon Wu)
2017-05-05 01:54:00实名制还可以揪出违法从业的人
作者:
bcs (= ="frailty..gggg XD)
2017-05-05 01:54:00管你老师取什么名字,难道消费者连服务贩卖者真名都没有知的权利?
作者:
ayokayok (Simon Wu)
2017-05-05 01:55:00老师签契约是对雇主,但是学生及家长外界的资讯并不对等
基本上 消费者端应该要能得知真名、能查证真学历政府管控端 应该要能掌握师资所有动向、总教学时数
作者: gentle10 (快乐生活) 2017-05-05 01:57:00
这篇一定是哪个崩溃的老师,推推崩崩崩
作者:
asjimmy (jimmy)
2017-05-05 01:57:00而且肯定不是教法律的= = 不然就真的更有必要实名制了
作者:
asjimmy (jimmy)
2017-05-05 01:58:00如果连教法律的都论述成这样...学生还去补啥
作者: gentle10 (快乐生活) 2017-05-05 01:59:00
不要再跳针了
作者:
asjimmy (jimmy)
2017-05-05 01:59:00你不用跟我说你叫啥˙˙,反正都是艺名
支持论点也就只有被骗风险,网络哪里无被骗风险?既然拿被骗当主轴,又分裂看待网络环境,跳针跳这么大
作者:
asjimmy (jimmy)
2017-05-05 02:01:00如果要良民证就真的有侵害人权之虞但是如果只是姓名的话,所有小学到大学,哪个教师不是实名?我去学校代个课都还要看我教师证跟我姓名呢,你怎不说这个
作者: gentle10 (快乐生活) 2017-05-05 02:03:00
拿虚拟和真实做比较,如果在虚拟世界你被右肩那科技进步了
作者:
asjimmy (jimmy)
2017-05-05 02:03:00你一下要扯网络一下又要扯委托公权力,不要自助餐好吗
作者:
asjimmy (jimmy)
2017-05-05 02:04:00所以修法本身就是一种改动,我前面也回过了,刚好现在改到刚好现在改到这块,以后要不要修网络实名要看社会需求
被诈骗还有分虚拟实境哩,可以这样跳针的吗?你是主张网络诈骗除罪化是吗?天呐
作者:
asjimmy (jimmy)
2017-05-05 02:06:00恩.崩溃的人真的好惨= =我居然试图跟你沟通我说改动你自己脑捕到诈骗除罪化,我猜你是行政人员吧不然这个论述差成这样...别说法律,教啥我都信阿
坦白说是你恐慌在补习班被上这件事,又怕被骗我在试图告诉你,实名阻止不了你被上和被骗然后不知道哪边来的跳针一直冒出实名万能说
作者:
asjimmy (jimmy)
2017-05-05 02:09:00但我可以知道谁骗我! 你不实名连被谁骗都不知道甚至连有没有被骗也不知道
作者:
asjimmy (jimmy)
2017-05-05 02:10:00我没有说他万能,这只是一种立法改动而已 哪里万能?
警察、检调知道,不然司法机关是干嘛用的难道小偷强盗没报上名,大家就等死喔?
作者:
asjimmy (jimmy)
2017-05-05 02:11:00是怎样?帮人造大帽还要顺手扣上去?
作者:
asjimmy (jimmy)
2017-05-05 02:14:00这么棒的点子你怎么想到的!!! 赶快推动!! 快去游说
当警察检调知道的时候 已经犯罪了啦资讯透明可强化自主管理、让消费者有知的权利补习班制度本来就很多漏洞或执法不严之处 改不改罢了
作者:
asjimmy (jimmy)
2017-05-05 02:23:00而且你一直把教师不实名跟小偷,强盗放在一起比较是怎样?你也已经默认他犯罪了是不是?
作者:
kaky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
2017-05-05 03:18:00补习教育有管理规则喔 出书有管理规则吗? 快去废掉补教业的管理规则吧...
作者:
nolag (达文喵)
2017-05-05 03:32:00说的没错啊,这种规范过头了不符比例原则
街头艺人卖艺都要执照了,补习班老师没有专业吗?也不一定要实名制啊,执照化管理就好了,对外用化名,但执照上要有实名化名对照,一方面保障有照补教师,一方面也保护消费者。不过那个行业是背景复杂,利益关系庞大,应该会不了了之
作者:
lottopop2 (lottopop2)
2017-05-05 05:29:00支持论点,我也认为有点管过头了,如果因为有风险就必须实名,以后死的就是乡民了,但如果是经过犯法等状况被吊销教师执照的教师到补习班任教我认为这种状况就该强迫实名,无前科则该自由决定限定必须考执造我也觉得是很好的方法,毕竟教育的东西本来就要有一定的专业,而且如果执照化管理也可以达成实名化的目的,老师可以假名授课但必须有执照给人检验
作者:
eno4022 (eno)
2017-05-05 06:02:00娘子,快出来看人崩溃
作者:
eno4022 (eno)
2017-05-05 06:24:00讨论这个早就违反板规1了,看板主什么时候停止装睡囉
作者:
alees (侠士)
2017-05-05 06:57:00本议题讨论失焦,先行结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