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业] 刑法278第3项与281之竞合问题

楼主: maxim20xx (阿撑)   2016-12-22 10:19:47
甲以重伤其母乙之犯意攻击乙,殊不知其母为武林高手矫健躲过,请问甲的刑责
请问上述甲应该用278第3项未遂+280加重其刑1/2
还是281论处
因为两者法律效果差太多了
这是属于法条竞合的问题吗
感谢
作者: Zeel (我本将心照明月)   2016-12-22 12:36:00
281吧,伤害罪是结果犯,既然没打到没致伤就不能以伤害罪论
作者: deepermind (无可区分)   2016-12-22 13:07:00
先不论对于直系血亲尊亲属为伤害的加重规定有无正当性,立法者的意思显然是,基于伦常观念,对于伤害直系血亲尊亲属的行为人处以较重的刑罚。基于此,在可同时成立重伤未遂(278第3项)以及281时,当论以前者。由于这两罪的保护法益同一,故本案属法条竞合无误。另外回应一楼板友,伤害罪固为结果犯,但未成伤时仍应注意有无未遂犯的处罚规定;一般轻伤虽然不罚未遂(所以在这层意义上,可以把281理解成例外处罚轻伤未遂的情形),但重伤依然明文处罚未遂犯喔。
作者: Zeel (我本将心照明月)   2016-12-22 19:53:00
所以有重伤害故意,也着手实施,即便是未成伤或轻伤也要以278第3项论处就是了?
作者: deepermind (无可区分)   2016-12-22 22:08:00
对,既然行为人出于重伤故意且客观上业已着手,就该当重伤未遂了,所以在一行为同时也成立281的情况下,问题转为该选择278第3项还是281的问题。基于前述,立法者基于伦常观念,对被害人为直系血亲尊亲属的情况加重处罚的立法意旨,自当选择278第3项再以280加重其刑。
作者: waitscorpion (Isobel)   2016-12-22 22:35:00
想法同d大
作者: Crazyloveyou (为你我受冷风吹)   2016-12-23 00:45:00
刑法要处罚未遂的时候要有该条有处罚未遂犯才可以
作者: deepermind (无可区分)   2016-12-23 01:01:00
是的,因为重伤罪有处罚未遂的规定(278第3项),所以本题的确可以讨论重伤未遂喔。
作者: Crazyloveyou (为你我受冷风吹)   2016-12-23 01:04:00
deep我看你程度不错你补哪个老师的啊
作者: deepermind (无可区分)   2016-12-23 09:40:00
我没什么补耶,主要是考研所时有参加读书会喔。
作者: Zeel (我本将心照明月)   2016-12-23 14:37:00
了解,感谢各位板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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