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英文总统拍板,增加中央三级机关首长政务与常任双轨制,以引进外部人才。行政院会
今天通过修正“中央行政机关组织基本法”,新增三级机关首长可列政务官,上限为25人
,二级机关副首长人数从最多三人增为四人,并订定整体上限,26个二级机关副首长人数
上限52人,总数不变。
人事长施能杰表示,未来有机关需要多一人,就多给员额,有些部会不需要两次长,就会
随之调整。
此修法方向曾引发外界质疑是政治凌驾专业,也有公务员担心三级机关首长改为政治任命
,会影响文官体系升迁。
行政院表示,即便是政务官任命也会考虑专业,如果由没有专业的政务官,或专业领域不
同的政务官,担任三级机关首长,同样会引发立法院质疑。
目前三级机关包括各部会的署、局、处等单位多达82个,例如教育部的体育署、青年发展
署、经济部的加工出口区管理处、交通部气象局、内政部的营建署、移民署、役政署等都
是三级机关,但仅预算规模较大的健保署署长是三级机关唯一政务任用首长,未来包括移
民署、国库署、赋税署、农粮署、渔业署等单位都传出可能增加政务首长的单位。
施能杰说,未来三级机关调整方向,会以该单位业务是否有很多政策研议,或是执行预算
相当庞大者,才会考虑纳入。不过,对于规划要用政务首长的三级机关包含哪些?施能杰
未正面回应,仅说因基本法修法不必明定,会等修正后一并考量。
http://udn.com/news/story/6656/2171003
http://0rz.tw/Fe5hy 官方新闻公告:
为配合政府体制、实务运作需要及文官制度历史发展进行全盘性检讨,行政院会今(15)
日通过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拟具的“中央行政机关组织基准法”第18条、第19条、第19条
之1修正草案,将函请考试院会衔送请立法院审议。
人事行政总处表示,考量全球化竞争剧烈及国内公共问题日趋复杂,政府人力资源需重视
更多的创新和弹性治理能力。行政院所属二级及三级机关组织业务涉高度政策性,且政务
需求多元,宜视实际需要配置政务人员,如三级机关首长或二级机关副首长职务。
人事行政总处指出,现行“中央行政机关组织基准法”第18条就三级机关首长得列政务职
务已有相关规定,但过去行政院组改过程中较少运用该机制。另考量二级机关业务繁杂,
涉及专业面向广泛,增加副首长以协助二级机关首长能有效管理该机关及所属机关,有助
国会、地方政府及民间进行良好政策沟通,因此针对该法部分条文拟具修正草案。
该草案修正要点如下:
一、修正三级机关首长得列政务或常务职务之原则,并增订该类职务之总数上限。(修正
条文第18条)
二、修正二级机关副首长人数得至四人,并增订该类政务职务之总数上限。(修正条文第
19条)
三、增订本次条文修正通过后,各机关组织法律如与修正条文不符者,于各该机关组织法
律修正前,适用本次修正条文之规定。(修正条文第19条之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