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业] 行政法-行政上强制执行

楼主: yiling0606 (妮妮)   2016-11-20 17:01:36
想请问板上先进
Q
行政执行分署通知甲清缴应纳金额
甲对此应纳金额有争议 该如何救济?
A:已进入行政执行->申明异议
想问的是
申明异议明明是针对行政执行的程序、命令、方法
对金额不满理论上不是该对基础处分作行政争讼吗????
谢谢
作者: jiaren0819 (Dream sky)   2016-11-20 17:23:00
金额多寡是属于移送机关做成的处分,除非行政执行署一看就发现处分有重大瑕疵,会退回机关,不然都是属于移送机关做成处分的权限,只能找原机关进行争讼
作者: Jeffery71 (南风)   2016-11-20 17:48:00
要看问题出在哪,EX.处分命缴800,移送执行,执行处误为8000元。 这就要针对执行行为去救济。可对原处分课800元救济。 亦可对执行,多算了7200救济
楼主: yiling0606 (妮妮)   2016-11-20 18:33:00
谢谢2位 这答案是林清上课时说的 当时觉得怪怪的应该是题目出的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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