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请问刑诉这样上是正常的吗?

楼主: lolimaster (知晓萝莉之人)   2016-10-25 18:44:29
想问的是黎台大司律班的刑诉
本来在报名之前看看旧文都是赞声居多
试听过的感觉也挺不赖
但现在上课却觉得很徬徨
老师是依照实务运作顺序来上课
但现在遇到的问题是:
一、
现在这一章用到的概念居然在后几回课才会上到!
要是有补充就还好
但更多的是说“这之后还会详细说明,所以先看过就好”
造成内容东一块西一块
二、
在美日德&实务见解里杀进杀出
却没有建立一根体系的骨干
就像在没有地图的情况下就把你丢进森林里一样
请问这到底是因为刑诉课程本来就是这样上
只是还卡在撞墙期?
还是我的问题真的很大?
作者: sandiato (當局者迷迷迷)   2016-10-25 18:46:00
不清楚,我只对老金有爱<3
作者: RFISGOD (包~~~泥)   2016-10-25 18:58:00
诉讼法不就这样吗......
作者: watermom5566 (我是水母)   2016-10-25 19:01:00
那以后会详细说明的地方要不要干脆先跳过
作者: lurara (鲁拉拉)   2016-10-25 19:06:00
诉讼法最重要的就是实务 剩下学说的都蛮屁
作者: LucianK (HeadShot)   2016-10-25 19:08:00
我觉得他的流程不错,有体系但我本身法律系上过,觉得学校刑诉才是悲剧
作者: yukionly (张YUKI)   2016-10-25 19:10:00
很正常~~
作者: louis123321 (沈胖胖)   2016-10-25 19:12:00
没办法,他没有时间先教你一套体系 再回头就每个症结补上其他见解...
作者: ranci (chi)   2016-10-25 19:13:00
跟着老师上课的步骤真的可以把刑诉架构建立起来,上完完整的一轮就会好多了。前面几堂真的只是撞墙期,什么都听不懂,听完整轮再前后对照复习就会懂了^_^
作者: haohaobobo   2016-10-25 19:13:00
诉讼法自己想办法多打几次官司就会很清楚了没事告告人或有事被告 都会很清楚的
楼主: lolimaster (知晓萝莉之人)   2016-10-25 19:20:00
感谢各位前辈回复~看来我再熬一阵子说不定就豁然开朗了
作者: vanos (Becky。2017)   2016-10-25 19:26:00
作者: zeng225 (言兼)   2016-10-25 19:27:00
试试看上程宇老师的课 保证你比现在还豁然开朗
作者: yitin810924 (卡洛儿)   2016-10-25 19:30:00
诉讼法真的就这样 能教到每个人都听懂的老师很少因为学说意见分歧 实务又爱自创见解 唉
作者: y233   2016-10-25 19:31:00
所以你想他在讲违法逮捕的时候就一并把证据排除跟你讲完?谁能这样教啊
作者: ok5566 (洨王子)   2016-10-25 19:45:00
今台大也差不多法拉
作者: screwer5566 (我尻故我射)   2016-10-25 19:53:00
黎台大很帅,赏心悦目(洒花
作者: colin4235tw (杰哥)   2016-10-25 19:53:00
他能够照实务操作的流程教已经很猛了
作者: ltfox9527 (Fox)   2016-10-25 19:54:00
同学您好,感谢你提出的疑问。不过其实就如我第一堂课
作者: screwer5566 (我尻故我射)   2016-10-25 19:54:00
↑本人出现了吗 !!!!!! 老师您好帅好帅好帅~~~
作者: wcsuisui (相忘)   2016-10-25 19:57:00
我觉得这个上法很好啊 ,当你从法院回避开始上会腻的时候所以你可能要先上过一次从头开始的,再从黎的流程开始会觉得比较自在
作者: colin4235tw (杰哥)   2016-10-25 19:58:00
老师本尊!
作者: wcsuisui (相忘)   2016-10-25 19:59:00
然后他推文被断了
作者: ltfox9527 (Fox)   2016-10-25 20:00:00
所说,刑诉重视前后关连性。因此在讲到某些概念时,我不可避免的要连后面的东西一起介绍,这样才有助于大家把观念串连起来。晚点有空我会再用回文的方式回应。但还是先感谢您所提出的问题。
作者: wcsuisui (相忘)   2016-10-25 20:02:00
不过如果对教学有疑问的话,可以考虑直接跟老师沟通的说
作者: BooF423 (BoooooF)   2016-10-25 20:09:00
大推金台大 <3
作者: rrrachel (rachel)   2016-10-25 20:09:00
我也喜欢老师的教法拯救我的刑诉!而且老师讲义内容我觉得很棒!虽然ㄧ开始德日派会搞不清楚但真的就只是ㄧ开始~
作者: ltfox9527 (Fox)   2016-10-25 20:10:00
但除了提问内容以外,如果您要用悲剧这种字眼来形容,这是对我个人教学而言是很严厉的指控。当然要怎么讲这是您的自由,不过这种形容方式请恕我无法接受,还请您见谅。
作者: yitin810924 (卡洛儿)   2016-10-25 20:13:00
老师别在意 同学只是用比较直接的词表达他的感受 但还是有很多同学觉得老师上的很棒~~
作者: rrrachel (rachel)   2016-10-25 20:14:00
老师别在意+1
作者: yitin810924 (卡洛儿)   2016-10-25 20:15:00
老师的解题书救了我~~~(趁乱告白) 周六考刑诉时大家桌上摆的都是你的书 超壮观的!!
作者: winu (受监护宣告ing)   2016-10-25 20:17:00
最爱黎台大
作者: screwer5566 (我尻故我射)   2016-10-25 20:19:00
上老师的课有一种恋爱的感觉 //////////
作者: Hatewoman (专业仇女宅)   2016-10-25 20:27:00
你是不是第一次唸刑诉,这样是正常的
作者: colin4235tw (杰哥)   2016-10-25 20:35:00
感谢老师的正班跟总复习救了我的国考><还有解题书!
作者: zenki1031 (海盐)   2016-10-25 20:50:00
金台大也是这样,一开始雾煞煞,全盘听完就很爱他
作者: Zyth (艾嫚.娜塔莎)   2016-10-25 21:07:00
推老师
作者: osakakobe (小遥X菜菜子)   2016-10-25 21:15:00
没上过黎的课 但诉讼法特色就是如此,不论是民诉或刑诉
作者: jenoren (right)   2016-10-25 21:27:00
上过黎台大在学校的课辅,上得很好!学长很认真,人也很奈斯~你听不懂应该下课去请教他,不是在这里po文发牢骚。
作者: Zyth (艾嫚.娜塔莎)   2016-10-25 21:36:00
XDDD
作者: s358487940 (Fight)   2016-10-25 21:40:00
我觉得还好阿 为何对补教老师只能歌颂不能发牢骚?经过讨论 好老师自然正评价就会压过负评了
作者: watermom5566 (我是水母)   2016-10-25 21:46:00
还好吧,名师也有人不适应的啊,之前一堆名师在这也是被批得很凶XD原po修文了,好吧
作者: powderzhon (半夜12点的4000M)   2016-10-25 21:52:00
诉讼法是动态的 没唸过2次 片断很正常
作者: fang214 (勇敢的去闯)   2016-10-25 22:34:00
被逼到修文==
作者: damnshock (吓吓叫)   2016-10-25 22:48:00
同寝路过推一个~
作者: repast (Simon)   2016-10-25 23:07:00
所以现在都不能评阐述自己上的心得喔?只能说上的很好?现在补教老师有这么玻璃吗?傻眼
作者: standoff (小弟)   2016-10-25 23:09:00
请老师自己修文,可以听好的不能听负面的?
作者: larenz86 (EINE)   2016-10-25 23:09:00
真惨现在国考版连讲心底话都不行了吗? 只能看众粉狂捧
作者: standoff (小弟)   2016-10-25 23:12:00
老师自己矛盾,看到同学听课反应不佳就不能接受那同学为什么不能反应真实想法 还要修文
作者: df8883517 (阿郭郭)   2016-10-25 23:33:00
其实如果是我,用心备课却被说悲剧也是蛮难过的..而且黎台大也没有逼原po修文吧楼上别激动Orz
作者: standoff (小弟)   2016-10-25 23:36:00
我只是提出思考,没有激动。
作者: df8883517 (阿郭郭)   2016-10-25 23:39:00
然后刑诉一开始念真的很痛苦,之前上金台大的课也跟原po一样雾飒飒,但多念几次就会通了(同时爱上老金XD)
作者: standoff (小弟)   2016-10-25 23:39:00
用心备课却被说悲剧是很难过 大家都会XD
作者: ltfox9527 (Fox)   2016-10-25 23:45:00
感谢楼上S大L大等人的建议。我本意并无逼作者修文的意思。而在看完原po回应后,也了解原po先前用语只是在描述个人心情,是有所误解。总之,希望原po在学习刑诉的路上一切顺利!金榜题名~
作者: DEATHorz (风之飘邈)   2016-10-25 23:54:00
也希望老师不要因为这事件 就不再关爱这个版 支持者众
作者: s358487940 (Fight)   2016-10-26 00:20:00
XD 老金都没崩溃了阿 这么多年来都还很多粉丝
作者: JenYutaka (loveMatsumotoJun)   2016-10-26 02:30:00
诉讼法特性就是这样.我一开始也是.完全抓不到的感觉.但唸过一轮就会比较理解了
作者: jenoren (right)   2016-10-26 20:00:00
不是连讲心底话都不行,更不是只能发业配文歌颂,何况是否只能称赞不能批评跟原po想问的内容实属二事。但若发文用词有让客观第三人觉得这老师似乎教不好之虞,那对辛苦备课的老师感觉也很委屈。如此不仅发文失焦,也对你的疑问无所助益。是双输。建议原po可以如楼上建议一样听完全部课程后再想想真是频率不合还是其他问题。祝福原po早日战胜刑诉~(btw高X函授现在不提供课辅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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