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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4月起 国考考生可申请阅卷
2016-08-27 08:07 联合报 记者陈智华/台北报导
明年4月1日起,国考应考人可申请阅览试卷,看老师如何评阅。考试院院会最近通过,应
考人申请阅览试卷办法明年4月1日施行,考生可于榜示后10日内,申请阅览试卷。预计从
明年第一次专技高考医师、牙医师、药师考试分阶段考试等国考首次实施。
考选部指出,办法中规定,阅览试卷每科收费100元,每科阅览时间为15分钟,但不得有
抄写、复印、摄影、复诵录音等各种复制行为。
过去考生考完国考,只能收到成绩单,无法查阅答案卷。为了让国考更加公开透明,去年
2月修正通过的典试法,开放应考人阅览试卷;至于“应考人申请阅览试卷办法草案”,
去年11月通过。
根据该办法,考生放榜后,本人可于10天内登入考选部网站申请阅览试卷,填下科目、缴
费后,就完成申请程序。一项考试限阅览一次,不限阅览科目,一科100元,每科最长可
看15分钟。如申请阅览国文科,试卷会包括测验题和申论题两部分。
考选部表示,考生申请阅览试卷主要以影像档案为主,如试卷无法扫描或扫描不清晰等特
殊情形,会提供影本供考生阅览。考生可看见自己答案卷,了解阅卷委员如何批改试卷;
有些阅卷委员会在答案卷写评语,也都看得到。不过,为保护阅卷委员隐私,将保留阅卷
委员姓名,考生看不到。
应考人如发现试卷中有漏掉未评阅、卷面分数与卷内分数不相符,或成绩计算错误等情形
,须当场提出;由考选部查核后,报请典试委员长处理,再告知查核结果。查核后确定分
数计算有误,将重新计算。
考试院指出,应考人申请阅览试卷办法去年11月27日订定发布,但因属国考创新制度,保
留施行日期,以完备相关配套措施。
考选部拟于明年1月1日上路,但5月在考试院会报告时,很多考委有疑虑,要求加强配套
。经充实各项软硬设备及相关措施规画后,决定明年4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