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的不说,在原文已经用留言说过,似乎却没人注意到,
只好用逐字稿给大家看。
从23:55开始,
先回答比较原则性的问题,细节或者比较属于劳动部的范围请部长自来说明比较正确,关
于是否会援引到其他相关的案例,我刚刚已经特别点出来,这样的案例的发生,有其原因
。
若以后有类似的经验应该从源头开始,避免类似的经验持续发生,
那当然已经存在政府部门的确有一些约聘雇,而且来自不同时期以及不同依据,
中央政府跟地方政府又有各自的相关规定,那政府已经看到这样的经验,
其实在很久以前就已经注意到,要有一些让他法制化,就是政府约聘雇人员,
应该有一些一致的法治,那之前在铨叙部的确定了一个法的草案,
后来没有经过立法院的审议通过,那我们未来会再针对这些法案做盘整,
让政府部门所聘用的约聘雇的人员,能够得到应有的劳动权益保障。
我就大概听到这,一开始看到这新闻,我也是先发怒,但冷静后才去听记者会,
今天如果这真的有说出来,那各大媒体绝不会轻易放过这新闻,
我只求事实所以我亲自听了记者会内容,而我也看到留言不断怒批,
才选择打出这些逐字稿,也许没有分段很好,
但起码各位可以对照逐字稿去看我所说的记者会影片存盘,
影片参考网址:http://www.thenewslens.com/article/46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