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应考资格、各种国考疑难杂症等,以有正确作法、答案者为主
(不包括书里的疑问)。若问题如人生规划、读书计画等,无一
定作法、答案者,请用闲聊选项。
各位大大好,本人目前为志愿役服役中(还有五年),想报考国安特考,但看了一下
简章发现今年放宽兵役限制,且其中有几点规定:
一、简章应考资格第三项:服志愿役者,于本考试笔试考毕之次日起四个月内(民
国 105 年 12 月15 日前)退伍并持有权责单位发给之证明文件(格式可参考
附件 9),始得报考。
二、但于简章分配受训第五点:依公务人员考试法第 4 条规定,正额录取人员无法
立即接受分配训练者,得检具事证申请保留录取资格,其事由及保留年限如下:
(一)服兵役,其保留期限不得逾法定役期。
以下是我的问题:请问上面这两个规定有矛盾吗?还是我误解他的意思?我的资
格到底可否报名?(因为已经缴费了,怕出错所以上来问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