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exam.gov.tw/cp.asp?xItem=23071&ctNode=410&mp=2
考试院院会今(26)日通过,修正特种考试交通事业人员考试规则部分条文。考试院说明,配合港务机关改制,不再透过本考试取才,因此,删除港务各级资位人员应考资格表及应试科目表。
此外,为配合用人机关需求,修正铁路各级资位人员部分类科应试科目,其中高员三
级运输营业类科,“行政法”修正为“轨道经营与管理”、“企业管理”修正为“运输政
策”、“经济学”修正为“运输经济学”;员级运输营业类科,“运输学概要”修正为“
铁路运输学概要”;机械工程类科,“机械设计概要”修正为“基本电学”;机检工程类
科,“内燃机学概要”修正为“电工机械概要”;佐级材料管理类科,“仓储管理大意”
修正为“政府采购法大意”;运输营业类科及场站调车类科第一试,“运输学大意”修正
为“铁路运输学大意”;机械工程类科第一试,“机械工程制图大意”修正为“机械制造
学大意”;士级技术类别,“技能测验”(就业务所需技能测验之)修正为“专业知识”
,并皆自106年1月1日起适用新修正之应试科目。
此外,铁路各级资位货运服务及餐旅服务类科久未提列职缺,已无设置必要,因而删
除上列类科应考资格及应试科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