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ucianS (追随大智慧 救世广慈悲)》之铭言:
: 这题我已经提出释疑,不过还是想看看大家的想法
: 第56题其中(2)选项:国际邮件已离开中华邮政公司之国际互换局,得于未投交收件人
: 前申请撤回
: 邮务营业规章第182条:
: 各类邮件除依规定经扣留、没入或销毁者外,于未投递前,寄件人得申请撤回。
: 国际邮件已离开中华邮政公司之国际互换局,得于未投交收件人前申请撤回。
: 但寄达国邮政不办理邮件撤回者,不在此限。
: 选项(2)中没有提到寄达国邮政不办理邮件撤回者,不在此限这个要件,所以也算是
: 错的吧?
: 所以这题选2跟4的应该都要给分,有人跟我想的一样吗?
先无论邮局愿不愿意给分,
大家不觉得这题跟同试卷的53题比起来真的是双重标准吗?,
53题目前的官方答案是非挂号印刷物,若成立的话,就是要一字不漏的符合才是正确答案,
因为同题还有一个选项是明信片,(在这情形下,它同样也视为无著邮件处理规则,没错,
就是法规最爱出的文字陷阱题),那这样看来的话,为何56题的标准又整个颠倒?,
"寄达国邮政不办理邮件撤回者,不在此限这个要件"这个规则如此重要,就可以忽略吗?
以下是我在后面提出的一些释疑:
...(引用法规,前略)法规很明白地有指出寄达国不办理撤回者,不在此限,
请释疑为何不是选项二,若选项二说法是正确的,那就和法规冲突到了,
变成日后无论寄达国许可与否,邮件都必须退回给申请人,
贵局在邮政法规科目出题上常出现考非常细部,一字不漏的规则强背题
(请参照本试卷53题),若这题依旧以原本答案给分,真的会让考生们觉得无所适
从,如此模拟两可,日后也难断定此类型的题目标准何在?
希望大家有疑虑也可以多多去反应,能多对一两题对我这种擦边球地带的考生
可是差很多的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