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qqqm2k (qqqm2k)》之铭言:
: 高普考选择题答案刚出炉,以下两题请高手解惑了
: 23.人民基于下列何种理由,得行走于市有道路?
: (A)反射利益(B)私法上权利(C)公权利(D)国家的恩给
: 考选部给(C),难到是用行程法§92Ⅱ的一般处分(物的一般使用)去解吗?
: (A)为何不行呢?
林清的看法:
普考行政法第23题的答案考选部公布答案为C,我想命题老师的想法是:地方制度法第16
条第3款规定,居民(直辖市市民、县市民、乡镇市民),对于地方公共设施有使用之权
利。此题是“市有道路”之利用,依据地方制度法之规定,所以答案是C。
所以,暑叔也选A反射利益丫,国内学者敎科书对于兴建公有设施,提供人民利用,采人
民间接享受之利益(反射利益)的见解。但是,依据地方制度法第16条之规定,地方之公
共设施(老人会馆、公园、游泳池......等)有使用之权(权利)。
题意不清楚,很容易被骗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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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这算他承认他解错了吗? XD
这题我看"反射利益"翻盘机会不大
刚刚看了一下简章
原来提试题疑义还蛮容易的
上考选部网站就可以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