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课业] 不当得利或有关其他的问题

楼主: foone (请问什么)   2015-06-08 21:07:04
※ 引述《haha777 (哈哈)》之铭言:
: 生活题:
: 买方(甲)向卖方(乙)买手机,甲拿到之后去包膜,花费150元,
: 后发现是泡水机,因瑕疵关系解约,彼此还手机跟退钱。
: 至于包膜的钱,甲是否能够请求返还呢?
: 因为乙如果要把手机拿去维修,还得把包膜拆掉,
: 对乙毫无利益可言
解约无契约关系
甲方可要求民260之损害赔偿
: 法律问题:
: 甲乙双方买卖交易A屋,后买方装潢A屋花了200万元,
: 因故契约遭撤销,此交易双方变成互相不当得利关系,
: 互相还钱还屋。但那装潢200万该怎么算呢?
: 因为卖方还要花钱把装潢拆除,才能原屋出售;
: 或若不拆除不符他人使用目的造成贩售困难,
装潢系动产附合不动产
解约还屋后,卖方取得所有权
卖方自应依民259第5款返还不当得利
除非卖方可举证装潢系减损房屋价值
作者: haha777 (哈哈)   2015-06-08 21:10:00
生活题 有损赔吗 损赔是用在侵权行为吧 膜好好地包在手机那两位律师考试及格的研究生 争执点在 不当得利的利益一说客观说 一说主观说 主观说被批评 谁会说有受利益?那不就通通不用赔 客观说被批评 我房子卖五百万 你装潢花两百万 干我屁事 又不是我叫你装那么贵的 被撤销又不归责于我....我要卖 还要花钱打掉你的装潢...以上
楼主: foone (请问什么)   2015-06-08 21:30:00
包模在手机上就不是买方的,就是损害,不当得利亦可有没有利益是客观认定,不是主观认定不然睡到人家老婆说你丧失童贞吗?但是包模算不算是卖方利益我认为有疑义,故采损害赔偿较可即是不当得利,也必须先有一方受损害
作者: clarinaser (康瑞斯)   2015-06-08 21:36:00
这两个跟客观说主观说没关系,在增加支出的费用可否主张返还,老王不当得利有写
楼主: foone (请问什么)   2015-06-08 21:39:00
客观主观还是有人讨论,只是客观是通说跟常识,老王不屑写
作者: clarinaser (康瑞斯)   2015-06-08 21:40:00
你可以先查书
作者: haha777 (哈哈)   2015-06-09 00:09:00
谢谢给我查书的建议 T___T.....某国立超优秀法研所商学组研究生 说强制得利情形用主观我只知道 上句推文 前段是真的 后段是否真 我没能力判别
作者: Judicial5566 (司法5566)   2015-06-09 17:27:00
不管啥得利判断利益都用客观,强制得利问题在于是否需返还,即强迫得利仍成立不当得利,仅需否返还利益这个部分就是用主观说来解决,看受领人要不要享受利益,假如受领人认为我还要打掉装潢就可主张未受有利益,假如受领人认为有装潢房子更好卖就要返还不当利益。所以前文推文才会说你原因事实根本未特定,无解。
作者: haha777 (哈哈)   2015-06-09 18:38:00
谢56大大清楚易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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