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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公告公务人员特种考试警察人员考试规则第四条附表二修正草案、公务人员特种考
试一般警察人员考试规则第六条修正草案各1份,请社会各界于预告期间惠示 卓见。
内容
考选部 公告
发文日期:中华民国103年12月20日
发文字号:选特三字第1031501725号
附件:
主旨:公告公务人员特种考试警察人员考试规则第四条附表二修正草案、公务人员特种考
试一般警察人员考试规则第六条修正草案各1份,请社会各界于预告期间惠示 卓见。
依据:行政程序法第151条第2项及第154条第1项。
公告事项:
一、修正机关:考选部。
二、修正依据:公务人员考试法第7条。
三、旨揭考试规则修正草案对照表登载于本部全球资讯网(http://www.moex.gov.tw)“
考选法规”之“法规草案公告”网页。
四、任何人得于民国103年12月26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向本部特种考试司(地址:
11602台北市文山区试院路1之1号,电子邮件:000437@mail.moex.gov.tw)表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