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题] 法学诸论-101年四等地特

楼主: tn002681   2014-09-30 18:14:40
101年四等地特-法学诸论第27题
题目:下列关于有限公司董事之叙述,何者错误?
(A)公司章程未有任期规定时,则可一职担任董事而无时间限制。
(B)董事非有特约,不得向公司请求报酬。
(C)董事有数人时,应置一人为董事长。
(D)公司最多可置董事三人。
答案:C
请问第三个选项为什么错误呢?
再请问,(有限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有所差别吗?
麻烦版上前辈们不吝啬指导,谢谢!
作者: catyang (猫阳)   2014-09-30 18:43:00
公司法108-1 是"得"推举一人! 不是"应"
作者: yanyu (Yanyummmm)   2014-09-30 19:07:00
法绪真是考超细的....
作者: aaron91114 (落水无痕)   2014-09-30 21:04:00
借文问一下 我发现我买的参考书是2013年七月出的应该
作者: catcat0327 (占与有不同(小占))   2014-09-30 23:06:00
还好吧 没改到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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